【招标公告】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_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_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补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_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补充公告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编号:JG2025-2659)已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
1、【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奖项】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研发能力】
(1)技术创新QC成果: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①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国家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②省或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③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其他非房建类成果(如:路桥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工程等)不参与计分,技术创新QC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上的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需体现房建工程内容,如不能体现的,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房建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创新QC成果。
④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该获奖不得分。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
2)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若颁发单位是建设行业协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不予认定。
(2)建设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不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的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子、母公司,或分公司)。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时间需包含最新评审年度(2024年度),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和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www.chinatax.gov.cn/)(或省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只计算投标人自身称号(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2)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类企业证明文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网页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公布的评审年度或证书载明的评审年度为准(如无法体现评审年度的,以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时间或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若颁发或公布单位是建设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或公布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5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2)取得职称证书的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名称,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计算得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
(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限以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上显示的初始注册日期计算。
(4)人员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截图至少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等),验收文件上传件须有对应担任的相关负责人职位及该人员的姓名,如验收文件内无对应人员职位及姓名,则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对应人员职位及姓名。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相关上传件无法体现其在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则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5)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②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获奖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否则不参与计分。
④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5)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6、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7、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_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 | ||
|---|---|---|---|
| 标段(包)名称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 | ||
| 性质 | 更正 | ||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补充公告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运动场地及校道围墙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编号:JG2025-2659)已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详细审查评分表”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一、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1.4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完成业绩数量为7项或以上的,得1.4分; 2、完成业绩数量4项-6项的,得0.7分; 3、完成业绩数量1项-3项的,得0.3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 |
| 工程奖项 | 1.6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8分,本小项最高得1.6分。 2、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4分,本小项最高得0.8分。 本项最高得1.6分。 | |
| 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 1、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4分; 2、获得省、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0.05分,本小项最高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4分。 | |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建设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的,每项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1.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 |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包含2024年度)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含5个年度)的,得0.4分; 2、连续3-4个年度的,得0.2分; 3、连续1-2个年度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4分。 | |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每次得0.4分,本小项最高得0.8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8分。 | |||
| 二、项目管理机构(14分)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2.5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2.5分,不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本小项得0分。 |
| 项目负责人 | 4 |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建筑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 技术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不含)以上的,得1.5分;10年(含)-15年(含)的,得0.75分;10年(不含)以下的,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 质量负责人 | 1.5 | 1、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10年(含)-15年(含)的,得0.5分;10年(不含)以下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 安全负责人 | 1.5 | 1、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10年(含)-15年(含)的,得0.5分;10年(不含)以下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安全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 造价负责人 | 1.5 | 1、取得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5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10年(含)-15年(含)的,得0.5分;10年(不含)以下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 其他管理人员 | 1 | 1、质量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2、土建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 合计 | 20 | | |
备注:
1、【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奖项】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奖项,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研发能力】
(1)技术创新QC成果: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①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国家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②省或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③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其他非房建类成果(如:路桥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工程等)不参与计分,技术创新QC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上的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需体现房建工程内容,如不能体现的,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房建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创新QC成果。
④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该获奖不得分。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
2)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若颁发单位是建设行业协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不予认定。
(2)建设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不含实用新型类专利、及外观设计类专利)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的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子、母公司,或分公司)。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时间需包含最新评审年度(2024年度),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和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www.chinatax.gov.cn/)(或省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只计算投标人自身称号(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2)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类企业证明文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网页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公布的评审年度或证书载明的评审年度为准(如无法体现评审年度的,以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时间或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若颁发或公布单位是建设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或公布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5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2)取得职称证书的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名称,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计算得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
(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限以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上显示的初始注册日期计算。
(4)人员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截图至少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等),验收文件上传件须有对应担任的相关负责人职位及该人员的姓名,如验收文件内无对应人员职位及姓名,则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对应人员职位及姓名。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相关上传件无法体现其在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则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5)①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截图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③项目负责人
④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5)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6、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7、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 项目管理团队 | 最低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造价负责人 | 1 |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须提供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s://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manage/)查询结果截图 |
| 质量工程师 | 2 |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效期内的质量员培训证或岗位证。 | 须提供职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协会等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提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 |
| 土建工程师 | 2 | 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造价工程师 | 1 | 有效期内的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须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s://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manage/)查询结果截图 |
| 装修施工员 | 1 | 有效期内的装修施工员培训证或岗位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协会等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提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 |
注: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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