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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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性质 | 澄清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606-04-01-835222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中心城区伦桂路东侧03-23-05地块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国有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49059.36 平方米,容积率1.0≤FAR≤1.2,限高80米,总计容面积5887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5.9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5.8万平方米。 | ||
招标内容 | 一、答疑回复 1、问: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2.2.4资信标: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4分):☑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建安工程费为23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获奖情况(2分):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房屋建筑类施工:☑大型工程:获得过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获得过省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和所获质量类奖项为非投标本单位的,请问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所获奖项是否符合加分标准? 回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非投标单位任职期间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符合加分要求。 2、问:招标文件第287页:招标文件约定PC构件里的钢筋可以调差,但叠合板清单并未说明钢筋含量,请明确。 回复:按最终确认的深化施工图计算。 3、问:招标文件第174页:P174说明幕墙及钢结构部分的钢材和铝材可以调差,是不是代表:“带骨架幕墙”清单里面的铝单板和角钢可以调差? 回复:可以调差。 4、问:招标文件第95页:“脚手架、塔吊在主体工程结顶后留置使用周期:整体钢爬架:主体工程结顶后留置使用3个月;整体塔吊:主体工程结顶后留置使用4个月;施工电梯:主体工程结顶后留置使用8个月;”投标按上述时间考虑还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编排自行考虑? 回复: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排自行考虑,但须满足施工需要;其中高层区人货梯须待电梯安装并验收完成后拆除(主体工程结顶后留置时间不得少于5个月)。 5、问:东侧及北侧地下室顶板是否应设置挡土反坎及反坎上的栏杆,栏杆样式是否与主楼阳台外边一致? 回复:按最终确认的施工图。 6、问:能否提供项目效果图。 回复:本项目招标阶段仅提供图纸,项目效果图在确认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由业主与其他施工前期资料一并提供中标单位。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工期(交货期) | 730个日历天,已包含休息日、节假日、基槽验收、桩基检测等各种验收和检测时间等。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疫情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代建单位或监理人下发的进场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载明的进场日期,进场通知书载明的进场日期与开工通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进场通知书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总工期维持不变,完工日期相应调整。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6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等没有施工资质要求的行业除外)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对投标人的准入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6-12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2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2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开标方式 | 远程解密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7-02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 ||
招标人 | 广东绿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杨柳郡营销中心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省或行业现行及绿城管理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必须由发包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及绿城管理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且满足相关文件要求,并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证书(新建工程质量)达到“佛山市领先”(或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约定的其他奖项)。若未能达到相关规范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交流工地(或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约定的其他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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