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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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头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编号:CR2006-JPXF-2025-002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6月12日上午0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项目简介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333.3平方米,消防站总建筑面积3358.93平方米,项目由消防站1栋(地上3层,地下1层)、训练塔1栋4层、体能训练馆和门卫室组成,均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4.40m。建设用地为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南部消防用地14#地块,位于G324国道与金石四路(规划路)交叉路口。
三、有关要求
1.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采用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准,需提供所有质量检测文件资料(如28天质量检测报告等)。
6.货物验收方式:方量验收为主,过磅验收为辅。商品混凝土在出厂时,须随车携带商品混凝土站发料单和过磅单,按商品混凝土设计容重折算混凝土方量。每车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甲方可不定期随机过磅复核,乙方必须配合,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0.2方(按照实际配合比计算吨数),则在两次复磅之间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双方磅单最小值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设计容重:C30:2400kg/m3。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结算采用“一票制”,每月20日乙方凭甲方签字的验收单、当月验收汇总单到甲方对账结算,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根据对账单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当月的票据当月结清。
(2)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供应链票据(铁建银信、建信融通、银行承兑等)支付,票据支付比例不少于30%,票据支付贴现财务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3)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当期所供验收合格物资60%货款,3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时3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活期利率,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技术指标:
10.1商品混凝土材料应遵循并执行国家、住建部及广东省的有关工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
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②《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
③《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16)
④《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⑤《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10.2技术规格及指标:
混凝土的原材料要求
①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第一条款中相应的规范、规定、标准要求。所有材料碱含量不得超标。
②水泥:本工程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所选水泥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水泥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并得到需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
③粗细骨料:使用前需进行取样复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④水: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⑤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并检验外加剂均质性及与水泥的适应性,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⑥掺合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进场后必须按规定取样复试且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命名、术语》(GB/T 8075—2017)。
11.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9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CR2006-JPXF-2025-002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CR2006-JPXF-2025-002询价函,愿意参加CR2006-JPXF-2025-002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注明泵送费用及其他参料费用。
我方联系人: ,电话: ,邮箱: 。
报价人: /厂(章)
年 月 日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6月12日上午0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 1 | 混凝土 | C15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m³ | 160 | 汕头市潮阳区工地 | 2025年6月至合同履行结束 | |
| 2 | 混凝土 | C20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m³ | 360 | 汕头市潮阳区工地 | 2025年6月至合同履行结束 | |
| 3 | 混凝土 | C25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m³ | 110 | 汕头市潮阳区工地 | 2025年6月至合同履行结束 | |
| 4 | 混凝土 | C30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m³ | 2000 | 汕头市潮阳区工地 | 2025年6月至合同履行结束 | |
| 5 | 混凝土 | C35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m³ | 700 | 汕头市潮阳区工地 | 2025年6月至合同履行结束 | |
| 合计 | 3330 | |||||||
二、项目简介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333.3平方米,消防站总建筑面积3358.93平方米,项目由消防站1栋(地上3层,地下1层)、训练塔1栋4层、体能训练馆和门卫室组成,均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4.40m。建设用地为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南部消防用地14#地块,位于G324国道与金石四路(规划路)交叉路口。
三、有关要求
1.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采用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准,需提供所有质量检测文件资料(如28天质量检测报告等)。
6.货物验收方式:方量验收为主,过磅验收为辅。商品混凝土在出厂时,须随车携带商品混凝土站发料单和过磅单,按商品混凝土设计容重折算混凝土方量。每车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甲方可不定期随机过磅复核,乙方必须配合,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0.2方(按照实际配合比计算吨数),则在两次复磅之间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双方磅单最小值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设计容重:C30:2400kg/m3。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结算采用“一票制”,每月20日乙方凭甲方签字的验收单、当月验收汇总单到甲方对账结算,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根据对账单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当月的票据当月结清。
(2)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供应链票据(铁建银信、建信融通、银行承兑等)支付,票据支付比例不少于30%,票据支付贴现财务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3)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当期所供验收合格物资60%货款,3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时3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市场活期利率,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技术指标:
10.1商品混凝土材料应遵循并执行国家、住建部及广东省的有关工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
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②《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
③《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16)
④《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⑤《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10.2技术规格及指标:
混凝土的原材料要求
①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第一条款中相应的规范、规定、标准要求。所有材料碱含量不得超标。
②水泥:本工程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所选水泥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水泥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并得到需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
③粗细骨料:使用前需进行取样复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④水: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⑤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并检验外加剂均质性及与水泥的适应性,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⑥掺合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进场后必须按规定取样复试且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命名、术语》(GB/T 8075—2017)。
11.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9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CR2006-JPXF-2025-002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浦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CR2006-JPXF-2025-002询价函,愿意参加CR2006-JPXF-2025-002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 1 | 混凝土 | C15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160 | ||||
| 2 | 混凝土 | C20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360 | ||||
| 3 | 混凝土 | C25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110 | ||||
| 4 | 混凝土 | C30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2000 | ||||
| 5 | 混凝土 | C35 | 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 m3 | 700 | ||||
| 合计 | 3330 |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注明泵送费用及其他参料费用。
我方联系人: ,电话: ,邮箱: 。
报价人: /厂(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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