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5-05-31

【招标公告】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1400-04-01-39393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梅州高新区新塘五路西段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包含梅州高新区新塘五路西段,道路长约420米,宽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中水,给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

招标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1400-04-01-39393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梅州高新区新塘五路西段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包含梅州高新区新塘五路西段,道路长约420米,宽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中水,给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现场服务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及设备购置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竣工备案等工作。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1、设计工期: 30 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2、施工工期: 150 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建设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74.05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3.92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概算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22.90万元;预备费为37.23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6、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信誉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7日18:00 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9日8:30 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19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 月19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9日8:30 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梅州大道综合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08:45-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0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9 日 08:3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08:30 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08:30 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 8:45 时至 9:30 时止



工期(交货期)

180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6、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信誉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5-30 18: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17 18: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19 08: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19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6 月19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19 08:30:00
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告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梅州大道综合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

发布责任人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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