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结果】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梅县区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_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 | ||
|---|---|---|---|
| 标段(包)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 | ||
| 公示标题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 |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5-30 00:00:00 |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6-04 00:00:00 |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5-05-30 00:00:00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1403-04-01-34299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资源光伏项目-屋面配套措施单项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27日 10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35.60分,商务40.00分,价格19.17分,总分94.77分;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30.60分,商务36.00分,价格19.12分,总分85.72分;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技术25.60分,商务36.00分,价格18.54分,总分80.14分;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3001921773018 | 1 | 3.00% | 1、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72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合格(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 | 资质资格:详见附件 业绩:/ |
|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3000807947866 | 2 | 5.50% | 1、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72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合格(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 | 资质资格:详见附件 业绩:/ |
|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300715212445L | 3 | 2.40% | 1、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720个日历天 | 资格情况:合格(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 | 资质资格:详见附件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梅州市梅县区辉晟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车上村望江亭18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余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251288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3-2589936、13823865228 | |||||
| 联系地址 | 梅县区政府大院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屋面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屋面资审结果公示.pdf - 附件名称 3
(无签名)评标报告 梅县区政府公共机构屋顶..屋面配套..EPC总承包.pdf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