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监理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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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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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 | ||
| 性质 | 澄清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604-04-01-13799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丰收泵站运行机组设计排水流量为9.29m³/s、总装机容量为 945kW;番村泵站扩容改造设计排水流量 2.96m³/s、总装机容量 220kW;对同济泵站 5 台水泵及电机、高压和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并增设清污机等。 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新建丰收泵站运行机组设计排水流量为9.29m³/s、总装机容量为 945kW;番村泵站扩容改造设计排水流量 2.96m³/s、总装机容量 220kW;对同济泵站 5 台水泵及电机、高压和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并增设清污机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09-06 项目名称:禅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2标段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5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 一、答疑内容 提问1、人员类型:质量负责人(1 人)☑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相关质量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工程相关质量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请问: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这两个专业的职称符不符合工程相关质量类的要求,请直接回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回复: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这两个专业的职称不符合工程相关质量类的要求 提问2、工程量清单PDF第36页,二 、临时工程( 番村泵站改造工程)→一)、临时工程..第6条清单没有,工程量清单PDF第37页,三、临时工程( 同济泵站改造工程)→一)、施工临时工程.第6条清单没有。请问清单缺失正常吗。 回复:系统转换导致清单缺失,请以后缀为.fsslzb招标清单为准。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5月31日17时30分前。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6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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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0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不适用于简易评标法)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4 年11月至202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5-08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6-16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6-16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6-16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九楼开标五室(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 )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 79 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18号自编B09-2室(住所申报)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107307 | ||||||||||||||||||||||||||
发布责任人 | 佛山市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093574.html)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 量验收标准及规范。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2107307、0757-83105864。 投诉处理部门: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电话:0757-82107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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