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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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湛江市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由于医疗废弃物具有危险性、感染性、剧毒性,需要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方式包含有“收集、暂存、处置医疗废物”,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湛江市辖区内收集、暂存、处置医疗废物(HW01)”的公司进行专业化处理。经调研,目前湛江市内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公司仅有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0】22号)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第(一)项情形,为了确保医院医疗废弃物得到专业化、安全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危害人体健康以及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参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0】22号)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情形”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以上规定,本项目属于上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情形”中第(1)条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1: 国道207线遂溪县城月镇广前公司造林队路段西侧(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南侧)综合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新湖大道北路10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湛江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
联系电话: 0759-3220722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附件.pdf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4日
采购人: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由于医疗废弃物具有危险性、感染性、剧毒性,需要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方式包含有“收集、暂存、处置医疗废物”,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湛江市辖区内收集、暂存、处置医疗废物(HW01)”的公司进行专业化处理。经调研,目前湛江市内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公司仅有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0】22号)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第(一)项情形,为了确保医院医疗废弃物得到专业化、安全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危害人体健康以及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参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0】22号)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情形”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以上规定,本项目属于上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情形”中第(1)条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1: 国道207线遂溪县城月镇广前公司造林队路段西侧(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南侧)综合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新湖大道北路10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湛江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
联系电话: 0759-3220722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附件.pdf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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