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暂停“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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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性质 其他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5-440604-04-01-510303

投资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公告性质

其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南庄大道(禅港西路~石南大桥)、南庄二马路(南庄大道~龙津西路)、龙津东西路(人和路~樵乐路)、禅港西路(登贤大道~季华西路)4条南庄镇主次干道的路灯进行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道路总长约14.6公里,包括对灯杆灯具、主供电管线、配电箱等进行提升改造。

招标内容

关于暂停“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20-02-01)于2025年04月28日完成开标、评标,于2025年05月01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06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已按规定作出受理。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现暂停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待我单位作出异议回复后再行恢复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

工期(交货期)

60

最高投标限价(元)

***.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180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4-0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8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8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电子标,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28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757-82809986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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