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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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围管理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宏建投(广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肇庆市鼎湖区鼎泽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项目编号 | DH25-03Y-ZCJY007 | ||
|---|---|---|---|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 | ||
| 标的编号 | DH25-03Y-ZCJY007001 | ||
| 标的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围管理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与中宏建投(广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公开招标的“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项目编号:DH25-03Y-ZCJY007)”,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和四楼评标407室依法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鼎泽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广东泓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深圳金广源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0元 | ***.00元 | ***.00元 |
经营期限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约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水利设施修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2年;运营期1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项目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根据河道实际淤积情况,如中标人清淤量提前达到约定清淤疏浚总量(614.53万m³),则项目有偿使用期提前终止。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约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水利设施修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2年;运营期1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项目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根据河道实际淤积情况,如中标人清淤量提前达到约定清淤疏浚总量(614.53万m³),则项目有偿使用期提前终止。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约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涌水系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治理项目”水利设施修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2年;运营期1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项目有偿使用期结束之日止),根据河道实际淤积情况,如中标人清淤量提前达到约定清淤疏浚总量(614.53万m³),则项目有偿使用期提前终止。 |
综合得分 | 93.14 | 82.71 | 79.4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围管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宏建投(广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八期1栋商业楼及1#商业裙楼302号商铺
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围管理所
中宏建投(广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扫描件.pdf - 附件名称 2
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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