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潼侨镇绿化管养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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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潼侨镇绿化管养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5】02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潼侨镇绿化管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拟派人员情况”部分
- 原表述: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情况进行评分: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拟派的项目实施技术人员具有园林绿化职称证的,每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拟派人员开标当月之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 修改为: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情况进行评分: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的正规机构核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拟派的项目实施技术人员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的正规机构核发绿化工或花卉工等职业技能证书,每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人员开标当月之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 采购需求中有类似表述,亦作同步修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地址:潼侨镇曙光东路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2025年潼侨镇绿化管养服务磋商文件(202504210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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