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农贸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揭阳市 发布日期: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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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揭阳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农贸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5222-20-01-928469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农贸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农贸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农贸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公示名称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农贸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评标情况
一、开标情况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西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共5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以及准时参加远程线上开标及解密。
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情况
本次参与评标的单位有:1.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广东西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5.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5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以上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查。
三、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30.00
34.64
29.99
94.63
1
2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1.02
29.96
90.98
2
3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0
27.72
29.98
87.70
3
4
广东坤鹏建筑有限公司
4.00
27.90
29.97
61.87
4
5
广东西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00
23.60
29.98
59.58
5

四、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7元,投标下浮率:4.21%;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662672.81元,投标下浮率:4.63%;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764887.37元,投标下浮率:4.18%。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07元
投标下浮率:4.21%
质量承诺
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63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220231013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21662672.81元
投标下浮率:4.63%
质量承诺
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63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鹤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吉1222006200700139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21764887.37元
投标下浮率:4.18%
质量承诺
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63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丘权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3201402289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揭西县坪上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镇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663-563163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5583622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城霖都大道7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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