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包组1:次氯酸钠)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15
【招标公告】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包组1:次氯酸钠)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尚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包组1:次氯酸钠)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包
组1:次氯酸钠)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DSX202504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564.50万元,招标人为博罗县东部
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00元,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29.00元/吨,
年采购量暂定为 2500 吨,共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包组1:次氯酸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次氯酸钠与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包组1:次氯酸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度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述材料供应商均无
法提供,参考《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2号)的规定,供应商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及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
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九)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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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考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水生产和供应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识别行
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
参考划分标准附表“工业”。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生产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
中小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响应供应商为药剂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须具有: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范围中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的内容)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
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的内容)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
的内容);响应供应商为药剂经销或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①证书材料以外,还应具有《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认证范围须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的内容)以及生产厂家或
制造商针对该包组的唯一且不可撤销的授权书;
注:一、该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国家进口货物目录清单;二、同一生产厂家制造商与其唯一授
权的经销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组的响应。否则经销或代理商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合立方大厦一单元四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5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合立方大厦一单元四层
七、其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尚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合立方大厦一单元四层)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日期(购买采购文件当天日期),右上
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
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
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
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6.响应供应商为药剂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
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的内容)或《危险化
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中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的内容)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明细中包含次氯酸钠或相关的内容);
响应供应商为药剂经销或代理商的,提供:
上述①证书材料以外,还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认证范围须包含“次氯酸
钠”或相关的内容);以及生产厂家或制造商针对该包组的唯一且不可撤销的授权书;
九、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30分(注:2025年5月8日9时00分开始受理
响应文件)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合立方大厦一单元四层
十一、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合立方大厦一单元四层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东部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武高路博东六镇供水项目杨侨水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GDSX202401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尚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演达大道41号合立方大厦一单元四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DSX20240101@163.com
刘|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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