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12

【招标公告】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5-440604-04-01-510303

投资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南庄大道(禅港西路~石南大桥)、南庄二马路(南庄大道~龙津西路)、龙津东西路(人和路~樵乐路)、禅港西路(登贤大道~季华西路)4条南庄镇主次干道的路灯进行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道路总长约14.6公里,包括对灯杆灯具、主供电管线、配电箱等进行提升改造。

招标内容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20-03-01
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30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页的3.2 投标报价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折率有效范围为≤95.00%,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若所报折率未保留两位小数的,视为已保留该两位小数且数值为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折率有效范围,超出投标折率有效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1)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折率有效范围为≤100.00%,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若所报折率未保留两位小数的,视为已保留该两位小数且数值为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折率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或投标折率有效范围的,否决其投标。(2)投标报价要求如下:本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折率。报价时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第35页的企业实力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财务状况(10分):(1)成立时间满三年的定标候选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10分,有两年盈利的得6分(该项分值的60%),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2)成立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定标候选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两年盈利的得6分(该项分值的60%),有一年盈利的得3.6分(该项分值的60%*60%),盈利不足一年的不得分。(3)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定标候选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一年盈利的得3.6分(该项分值的60%*60%),未盈利的不得分。(4)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财务状况(10分):对定标候选人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财务状况按盈利年限从多到少的顺序进行排列,盈利年限最多的得10分,以等差数列方式赋分,分差为2分。(财务状况三年均盈利>财务状况有两年盈利>财务状况有一年盈利)。三年均无盈利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赋分,盈利年限相同的,得分相同,不占用后续排名得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 207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82002621

联系方式:87710881

2025年04月11日

2025年04月11日





工期(交货期)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 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向监理人发出 进场通知书为准;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在保修 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人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最高投标限价(元)

***.5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锁定/锁定两次/锁定三次)。(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4-0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9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9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电子标,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29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757-82809986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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