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招标澄清文件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12

【招标公告】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招标澄清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丰顺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
标段(包)名称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
性质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1423-04-01-953599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

标段(包)名称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二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79 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提升改造32 个自然村。治理的镇村主要涉及以下范围:八乡山镇、北斗镇、大龙华镇、黄金镇、建桥镇、留隍镇、龙岗镇、埔寨镇、砂田镇、潭江镇、汤坑镇、汤西镇、小胜镇、汤南镇。 本项目(二期)共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共119 座,处理规模共2609t/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3 座,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66 座);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约243.145km,其中新建DN300-400HDPE 污水管约9.248km、DN200HDPE 污水管约9.363km 、DN200UPVC 污水管约11.729km 、DN100-150UPVC 污水管约182.207km、DN150 钢管约0.15m、DN100PE 压力管约0.446km、φ315-φ450 塑料检查井14967 座,700 塑料检查井1377 座、D1000预制混凝土井704 座及道路破除修复、管道清淤、管道包封、修复沟渠、明渠加盖板、检查井加高等。

招标内容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
(项目编号:E4414010372001707001001 )
招标澄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二期)于2025年3月26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一、招标人澄清
原电子招标文件中“商务标书”-“专职安全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节点中的提示内容:“请提供: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联合体对应成员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2024年7-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现修改为:请提供: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联合体对应成员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发布的补充公告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投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工期(交货期)

365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类中级(或以上);或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 注: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运营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类中级(或以上);或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4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3-26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5 18: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17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17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17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17 09:30:00
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

丰顺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政锦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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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6888356

发布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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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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