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定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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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五华县郭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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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性质 | 补充公告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1424-04-01-17951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五华县郭田镇郭田社区、蕉州村、横塘村。 |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雨污管网16.42km,污水资源化利用点4个;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12个;三线整治23500m;三清三拆13处;道路升级改造14.5km;农房外立面整治约192660㎡;河道环境整治4km;公共服务设施改造4950㎡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 ||
招标内容 | 各定标候选人: 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的定标会时间为: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北京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最新定标日程将另行通知),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特此通知! 五华县郭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设计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25个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工程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信誉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7、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即2024年12月-2025年2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聘书),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及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牵头人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3-13 15:16:4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01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03 08: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3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3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4-03 08:30:00 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五华县郭田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五华县郭田镇郭田村老街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4435883 |
发布责任人 | 杨剑波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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