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汕头航标处2025年航标灯、闪光器采购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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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汕头市 采购单位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汕头航标处2025年航标灯、闪光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汕头航标处2025年航标灯、闪光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MKZC2503013
项目名称:汕头航标处2025年航标灯、闪光器采购项目(第一批)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航标灯、闪光器等器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包组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2025年北斗遥测遥控和AIS功能一体化LED灯器采购(第一次)
1
(项)
详见采
购需求
300000.00
300000.00
2
2025年公网遥测遥控一体化灯器采购
1
(项)
详见采
购需求
300000.00
300000.00
3
2025年中程遥测遥控灯器采购
1
(项)
详见采
购需求
300000.00
300000.00

(备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也可以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实际合同金额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把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除不可抗力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营业范围须具备航标设施、航标器材、海上导助航设备的设计、生产、制作、加工或销售等相关资质。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若为长期授权,则提供长期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总公司可就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铭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67号706号房之A、B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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