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佛肇、穗莞深(洪机)和穗莞深(新洪)竣工决算审计采购-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16

【招标结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佛肇、穗莞深(洪机)和穗莞深(新洪)竣工决算审计采购-资格后审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佛肇、穗莞深(洪机)和穗莞深(新洪)竣工决算审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佛肇、穗莞深(洪机)和穗莞深(新洪)竣工决算审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格

2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格

3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合格

4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格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格


公示时间: 2025年 3 月 15 日00:00至2025年 3 月19 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万胜广场B塔12楼
联系电话: 020-89119613
 
 
 
招标人名称: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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