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15

【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莲花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0113-04-01-145453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展贸东路西侧,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北侧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国有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勘察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土洞溶洞探测、单孔简易抽水试验、波速试验、地下管线探测等。岩土工程勘察预估钻孔120个,总进尺约6000米,地下管线探测范围为用地红线外扩30米,面积约84017㎡。
(2)主体设计内容:
1)根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2)负责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单体平面设计,如地块分期开发,则根据甲方指令分开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配合、估算及概算编制、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工作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各阶段报批深度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要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负责本项目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人防设计、强电设计、弱电与智能化系统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围墙大门设计、幕墙(含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钢结构工程设计、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建筑节能设计、碳排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包括交通标示、地下室停车划线、住宅楼宇或门牌标识)、室内装修设计(包含住宅室内、公区及架空层,公配设施等)、园林景观设计、其他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外供水设计、外排水设计、设备选型意见等各专业设计文件(不含燃气设计、外供电设计)和说明以及其他专项论证(包括但不限于总师会、景观会、建筑方案审查等审查论证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步设计、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报建、人防报建等专项论证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通过)的组织及通过,配合并负责专家及会议相关费用(含初步设计、超限工程抗震、特殊消防专项、装配式预评审、幕墙专项等评审)。
(3)道路设计内容:
1)根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2)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设计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设计管理、限额设计及各专业协调、设计驻场服务等设计周期内的各项事务全面负责。中标人应按期合格地完成设计任务并交付相应的设计成果,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及项目相关方通报所承担的项目设计任务的进展、实施情况并送达必要文书,中标人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需求,设计工作应服从招标人或组织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和合理调配。
3)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桥涵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电力管沟工程设计、通信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海绵城市专篇等。
具体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服务合同。

招标内容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1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柏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及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服务
1.2.2 工程位置: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展贸东路西侧,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北侧。
1.2.3 工程范围:(1)建筑主体部分: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041.19㎡,可建设用地面积为37984.34㎡,市政道路用地面积为12056.85㎡。可建设用地由分地块1与分地块2组成,分地块1编号为BB0402185,用地面积为18079.59㎡,地上容积率≤3.3,计容建筑面积≤59663㎡;分地块2编号为BB0402186,用地面积为19904.75㎡,地上容积率≤3.3,计容建筑面积≤65708㎡;可建设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125371㎡,其中住宅计容面积约112947㎡,公配配套计容面积约12424㎡;总建筑面积约18144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1572㎡;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暂定为100m,建筑层数暂定为32层。
(2)市政道路部分:项目包含三条道路,分别为纵九路、纵十路、横十一路,市政道路合计用地面积为12056.85㎡。本项目内道路起讫点、走向:
1)规划纵九路位于地块北侧,总体呈东西走向,规划纵十路至展贸东路区间段,道路全长约171m(最终以批复数据为准),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路面。
2)规划纵十路位于地块西侧,总体呈南北走向,规划纵九路至横十二路区间段,道路全长约318m(最终以批复数据为准),宽度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采用沥青路面。
3)规划横十一路位于地块中部,总体呈东西走向,规划纵十路至展贸东路区间段,道路全长约142m(最终以批复数据为准),宽度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采用沥青路面。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2408-440113-04-01-145453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估算):人民币89698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勘察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土洞溶洞探测、单孔简易抽水试验、波速试验、地下管线探测等。岩土工程勘察预估钻孔120个,总进尺约6000米,地下管线探测范围为用地红线外扩30米,面积约84017㎡。
(2)主体设计内容:
1)根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2)负责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单体平面设计,如地块分期开发,则根据甲方指令分开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配合、估算及概算编制、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工作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各阶段报批深度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要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负责本项目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人防设计、强电设计、弱电与智能化系统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围墙大门设计、幕墙(含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钢结构工程设计、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建筑节能设计、碳排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BIM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包括交通标示、地下室停车划线、住宅楼宇或门牌标识)、室内装修设计(包含住宅室内、公区及架空层,公配设施等)、园林景观设计、其他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外供水设计、外排水设计、设备选型意见等各专业设计文件(不含燃气设计、外供电设计)和说明以及其他专项论证(包括但不限于总师会、景观会、建筑方案审查等审查论证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步设计、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报建、人防报建等专项论证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通过)的组织及通过,配合并负责专家及会议相关费用(含初步设计、超限工程抗震、特殊消防专项、装配式预评审、幕墙专项等评审)。
(3)道路设计内容:
1)根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2)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设计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设计管理、限额设计及各专业协调、设计驻场服务等设计周期内的各项事务全面负责。中标人应按期合格地完成设计任务并交付相应的设计成果,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及项目相关方通报所承担的项目设计任务的进展、实施情况并送达必要文书,中标人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需求,设计工作应服从招标人或组织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和合理调配。
3)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桥涵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电力管沟工程设计、通信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海绵城市专篇等。
具体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服务合同。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 年/月。如工期有所调整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1.2.10 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具体详见服务合同相关条款。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4.4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投标企业必须选择一家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6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7 信誉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8 其他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录8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9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除联合体成员外)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录7),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递交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开标室。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7.2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展贸东路西侧,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北侧。


1.9 费用
1.9.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38.9155万元,各分项限价:①工程勘察费投标限价为98.9035万元,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费投标限价为88.2万元,地下管线探测费投标限价为10.7035万元;②工程设计费投标限价为2010.461万元;③设计阶段BIM应用费投标限价为129.551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限价。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各分项报价超过相应分项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9.2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和标准。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的范围和标准。应当坚持估算控概算,概算控预算的原则。
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9.4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不低于二星,且必须满足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1.10 工期
1.10.1 勘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之日止。勘察设计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服务合同为准。


1.11 其他事项
1.11.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11.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1.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其他方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5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莲花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莲花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2.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504室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电子邮箱:gzgxdlb@163.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4.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
1.14.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1.15.3 电话号码:020-84892221
1.15.4 传真号码:/
1.15.5 网址:/


招标人(盖章):广州莲花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4日

工期(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之日止。勘察设计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服务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要求资格业绩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3-1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07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07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07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莲花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发布责任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因平台格式限制,请各投标人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完整项目资料。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广东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