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GXSZ-20250067SZDY
二、项目名称: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三、应答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四、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
本项目最高支付上限为:壹佰柒拾捌万元整(¥1,780,000.00元)。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滨河大道国通大厦主楼第19层
成交金额:详见上述成交单价。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陈立龙、段素芬 、李洋。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为收费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叁拾元整(¥15,930.00元)。
八、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7日
九、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根据《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项目为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上述成交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
联系人: ***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C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二、项目名称: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三、应答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应答供应商名称 | 服务范围 | 投标单价(元) | 增值服务 |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同城 | 首重1kg(元) | 续重1KG或其零数(元) | 对需将纸质回执真迹上传至社保系统的,每件增加1元处理费用。 |
| 15 | 2 | |||
| 广东 | 18 | 1 | ||
| 广西 | 21 | 3 | ||
| 福建 | 21 | 3 | ||
| 湖南、海南 | 21 | 4 | ||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 21 | 5 | ||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 21 | 6 | ||
| 辽宁、山东 | 21 | 7 | ||
| 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 | 21 | 9 | ||
| 吉林、黑龙江 | 21 | 10 | ||
| 西藏、新疆 | 26 | 14 | ||
四、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
| 应答供应商名称 | 服务范围 | 中标单价(元) | 增值服务 |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同城 | 首重1kg(元) | 续重1KG或其零数(元) | 对需将纸质回执真迹上传至社保系统的,每件增加1元处理费用。 |
| 15 | 2 | |||
| 广东 | 18 | 1 | ||
| 广西 | 21 | 3 | ||
| 福建 | 21 | 3 | ||
| 湖南、海南 | 21 | 4 | ||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 21 | 5 | ||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 21 | 6 | ||
| 辽宁、山东 | 21 | 7 | ||
| 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 | 21 | 9 | ||
| 吉林、黑龙江 | 21 | 10 | ||
| 西藏、新疆 | 26 | 14 | ||
本项目最高支付上限为:壹佰柒拾捌万元整(¥1,780,000.00元)。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滨河大道国通大厦主楼第19层
成交金额:详见上述成交单价。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陈立龙、段素芬 、李洋。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为收费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叁拾元整(¥15,930.00元)。
八、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7日
九、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根据《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项目为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上述成交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
联系人: ***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C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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