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州发展武江龙归马渡村等两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复合型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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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武江龙归马渡村等两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复合型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203-04-01-473089、2208-440203-04-01-11673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武江龙归马渡村等两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复合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发展武江龙归马渡村等两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复合型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发展武江龙归马渡村等两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复合型项目EPC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广州发展武江龙归马渡村等两个地面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复合型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3月4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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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310000685457643J | 1 | 4100.204925(万元) | 合格 | 子项1:项目总工期6个月,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工程自合同授予之日起6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子项2:工期为120天,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工程自合同授予之日起120天实现全容量并网。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业绩情况:广州发展韶关武江80MW光伏扶贫项目 | *** | 资质资格:沪1312023202402609 业绩:/ | ||||||||||||
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106685227266R | 2 | 4116.008425(万元) | 合格 | 子项1:项目总工期6个月,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工程自合同授予之日起6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子项2:工期为120天,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工程自合同授予之日起120天实现全容量并网。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业绩情况:广州发展连州星子200MW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杨伟春 | 资质资格:粤2441616069379 业绩:/ |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914302001842801658 | 3 | 4199.740721(万元) | 合格 | 子项1:项目工期6个月,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且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子项2:项目工期120天,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且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中广核100MW浠水厂址保护农光互补光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夏必 | 资质资格:湘1432006201107446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37850890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32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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