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公告(项目编号:0724-2530Z2891086)
【招标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公告(项目编号:0724-2530Z2891086):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0724-2530Z289108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项目简况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0724-2530Z2891086
三、项目内容:
1.标的内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5)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已纳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工程及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库中(提供具有查询途径的网页截图)。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须同时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②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③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④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遴选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遴选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响应和联合体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2:0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一)领购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采购文件领购方式:
线上二维码购标方式: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采购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电子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530Z2891086)
只接受已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六、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7日09时30分00秒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本项目可接受通过顺丰邮寄寄付形式递交的服务响应文件或供应商也可以直接送达;邮寄前,请确定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时接收时资料齐全,封装完整,不破损。建议使用纸箱包装。注意预留充分的邮寄时间,若响应文件寄达时间超出采购文件上注明的响应截止时间,我方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收件人:郑发权,联系电话:020-37860535。
响应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2)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2025年3月4日
(项目编号:0724-2530Z289108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项目简况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0724-2530Z2891086
三、项目内容:
1.标的内容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 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 | 1项 | 人民币39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5)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已纳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工程及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库中(提供具有查询途径的网页截图)。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须同时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②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③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④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遴选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遴选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响应和联合体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2:0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一)领购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采购文件领购方式:
线上二维码购标方式: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采购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电子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530Z2891086)
只接受已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六、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7日09时30分00秒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本项目可接受通过顺丰邮寄寄付形式递交的服务响应文件或供应商也可以直接送达;邮寄前,请确定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时接收时资料齐全,封装完整,不破损。建议使用纸箱包装。注意预留充分的邮寄时间,若响应文件寄达时间超出采购文件上注明的响应截止时间,我方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收件人:郑发权,联系电话:020-37860535。
响应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2)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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