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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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已由东莞松山湖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松山湖财政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 目工程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松山湖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 31430 平方米,主体建设规模约为 37420 平 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3421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07 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40 米;容积率:≤1.5 ;绿地率:≥25%;建筑密度:≤50%;拟建最大单体面积约 23950 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室外管线及构筑物等室外工程。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1790 万元(限额设计,具体投资金 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 目设计、□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工程设计 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岩土、土方平整、给排水(含雨污分流)、电气(含高低压配电工程、强电、弱电)、暖通、人防、消防、装饰装修、幕墙、室外配套(含室外管网、道路、环境景观绿化、停车场等)及与主 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及相关配套工程、绿建设计(国标二星绿色建筑)、海绵 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如有)、BIM 技术应用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 1 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3)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国标二星绿色建筑。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120 个日历天(不包 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其中: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 审稿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 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 计报批等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 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 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 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 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 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 2.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 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第(2)项资质: □(1)勘察: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2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3.2 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 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 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 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 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 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 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建筑工程设计事 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任职于联 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建筑、结构、机电等建筑工程事务所或设计院(各专业最多 1 名);③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资质参加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 3 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 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 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 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 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 险企业; 其他: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 年 03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 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 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 404 室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897012 ; 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 403(C)住建科办公室 。 7.2 投标保证金。 7.2.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 金。】 7.2.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 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 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渤凼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04室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潞100号哒栋1302室 邮 编: 523000 邮编: 523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0769-228910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5 年 2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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