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答疑公告02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5-02-27
【招标公告】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答疑公告0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答疑公
告02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委托,就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
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
并予以发布:
问1:表3:监理综合评分表(建安费在1000 万元-5000 万元)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1年1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监理过工程总造价为 25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的关键页和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时间、造价金额均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为
准。”鉴于此情况,特此询问:如某些省份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未明确体现造价金额
时,是否可依据监理合同中的造价金额作为评分依据?恳请贵方对此事项给予明确答复,而非简
单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以免给人留下敷衍塞责的印象。若贵方坚持不能以监理合同中的
造价金额为准,我们认为这或将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违
反,即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因此,我们期待贵方能基
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疑问给予合理且明确的解答。
答:相关内容已经作出修改,详见澄清公告01.
与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农啪斧潜在投标人应优先
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厌俘执仃。
招标人:辶 凵 瑶族自
∵l 攵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札木灬限司
日期:202u
三2月26日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