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新城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招标公告】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新城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莞市1习道滨河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新城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新城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ASSC12500242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为2208-441900-04-01-685967,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币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新城路给水管网改
造工程施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拟对新城路、兴园路、科苑路、沁园路、科苑横路废除现状
管线后,新建给水管总长约49.65km,其中新建 DN25~DN300 接驳管用户、消火栓约3.6km,
新建 DN200 支管约4.3km,新建DN300 支管约17.78km,新建 DN400 配水管约9.95km,
新建DN500 配水管约0.02km,新建DN600 配水管约2.66km,新建DN700~DN800 配水管
约1.47km,新建DN1000 配水管约0.53km(含0.19km外套管)新建DN1200配水管约0.12km,
新建 DN1400 供水主管约9.23km。同时新建各类给水管附属构筑物及设施,并依据新建的
计量井、水表井完善二级供水分区、DMA 分区计量系统,以提高给水管渗漏监测管理水平,
降低给水管道渗漏率,提高给水系统供水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87 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87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 30836553.60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_11971873.77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
位: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施工图
审查单位(如有):广东建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新城路给水管网改
造工程施工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现状道路及人行道路面
的拆除、修复及保护、绿化迁移及恢复等;(2)沟槽的开挖及回填、余土弃置等;(3)管道
敷设、管线保护、管线迁改、新旧管接驳、各类井的砌筑等;(4)各类水表、各类管道、阀
门、水质仪、三通、弯头、流量计及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等;(5)交通疏解、施工围挡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593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4月0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开工令所载明
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
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沟槽)开挖支护、起重吊
装/支架拼装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
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施工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
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
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囗“水安B”类证
囗“建安B”类证)。
3.2.4
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
工程。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
469号)有关意见,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要满足要求,其中3.3.5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
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
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企业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
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
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
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
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
有效。
3.3.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
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仅水利工程项目勾选)
3.3.6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
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需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具体分工和工作比例。②明确联合体统一收款单位,中标后须由
收款单位与发包人签订建设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具监管账户。③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就低不
就高的原则确定。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
的投标将被拒绝。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⑥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
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
业务的情形。
3.3.8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款增加
内容第1.29项: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囗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
材料提交要求:
O
3.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情形,具体详见招文第二章投标须
知: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 年02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交
易平台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开
标会时间:2025 年03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6.投标保证金
6.1囗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
6.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囗其他:
O
6.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及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dgswjt.cn/)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入围筛选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
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一期1号楼102室;
电子邮件:
o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电话:0769-22830700;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6楼;
电子邮件: /
O
8.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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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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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辰厶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矢 宀!叫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冻方凯 法定代表人或 阮锡伟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广^东莞市l
习道滨河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22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路100号一期1号楼102室 丰硕广场 601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25年2月
日 期: 日 日 期: 2025 年)月 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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