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布日期:2025-02-17
【招标公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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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426830
(三)预算金额:9,831.94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 期为3个日历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须满足需求、工程量清单要求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本工程主要包括:平整场地;拆除人行道砖并利旧恢复;增 设一个尺寸(长×宽×深)为 800mm×700mm×1500mm 污水井(含铸铁盖板),井沿 边镀锌角钢包边;挖沟槽土 方,铺设DN400mm的混凝土 管等。 | 1 | 9,831.94 项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400万元以下的维修、修缮工程项目,如无特殊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详细列出。 2.4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 工程项目,如无特殊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特 殊情况请详细列出。 |
2 | 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项目无预付款,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的3%作 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不计利息)。(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 |
3 | 三、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包含设计图纸和工 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 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4 | 四、集中踏勘现场要求现场踏勘地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北华苑B区4栋一楼西边。 |
5 |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报价,采用 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总价承包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单价汇总金额 和总价金额,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 的总和。工程项目报价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 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 或不报,采购人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投 标人的报价,应是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 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 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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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其他要求 1.施工及质量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方法施工和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本工程项目所列 的工程量清单的设备、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及安装施工,品牌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建议达到的质量 标准内选择,投标时应列明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 3)工程质 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4)通过有关部门及用户验收合格。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 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能影响学生及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 2)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护 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中必须做好各项防护 措施,因施工造成损坏的设备及其他设施要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赔款从合同款中扣减; 4)施工过程和完 毕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包装垃圾必须清理运走。对于修补回填等项目,不得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填补。 3.保 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执行国家标准。如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 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 4.违约责任 1)确定成交结果后,成交供应商应于3个 日历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草拟合同的提交上传工作。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 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该计划表作为合同履约的一部分,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 计划表进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的期限内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的,每逾期一日罚合同总价3‰违约金,罚金从合同款中扣减;逾期超过10日以上,其后每逾期一日 罚合同总价5‰违约金,罚金从合同款中扣减;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罚付违 约金外,同时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施 工质量、提供货物不满足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质保金。 3)成交供应商未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未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由此 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如发现工程质量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成交 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发现一次按该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2.5%计算违约金,依次类推,并在 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5)在本项目合同 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无法胜任项目管理,在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成交供应 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否则视为合同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 6)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个日历日内根据以下内容完 成估价、付款和清算: a.合同解除后,按商定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成交 供应商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b.合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 约金; c.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d.合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完 成现场的清理和撤场; e.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对供应商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7)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8)在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如有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其他约定,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 止合同。 |
7 | 5.其他约定: 1)工程内容有变化时,中标人须依据采购方的书面通知进行现场施工的调整工作。另外需 要签证的应按有关签证制度执行,超越权限的的签证一律无效。签证工作应在事发后一周内完成,延期签 证无效。电源、水源由采购方提供,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如现场施工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 准。 3)出现合同争议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6.不可 抗力中标人采购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 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2月16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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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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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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