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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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修缮工程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426696 (三)预算金额:17,399.46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1工程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详见其他材料中的附件需求书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量清单 其他材料: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为保障校园日常安 全,改善校园环 境,拟对清远校区 图书馆消防水管进 行修复维修工作。详见其他材料中的 附件需求书117,399.46 项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一)项目概况我处在校园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清远校区图书馆东侧消防水管漏水严重。为保障校园日 常安全,改善校园环境,我处拟对清远校区图书馆消防水管进行修复维修工作。(二)工程量明细及估价 详看附件预算审核报告。资金来源为部门预算资金。五、有关商务要求(一)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 1.中 标人负责将所供设施设备和原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2.设备安装所涉 及的有关工器具、零配件均由中标人提供。(二)报价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 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 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三)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日内(四)履约和质保 1.如无特别说明,质保期为2年,易耗易损品除外。如生产制造商提供更 优质服务,则按生产制造商的标准执行。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质保范围 为工程本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质保期内,承包 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五)验收要求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 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交付产品说明书、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六)售后服务 1.质 保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为中标人上门质保,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质保期内 出现不明故障,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如故障不能通过电话解决,中 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到达 现场维修,将在《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校园零星维修服务》合同(gcy-zwc-2023-121)质保金中 扣除人民币1,000.00元。 3.在质保期内维修,维修完毕正常运作后,中标人须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 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每逾期1天,质保期延长2天。 4.质保期后,中标人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可按双方协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七)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并经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项100%。结算款项以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2月14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1页-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2025年02月14日 -第2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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