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5-0216]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JG2025-0216]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潮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无签名)-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pdf
2.1定标报告(无签名)-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4).pdf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900-04-01-50867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2月8日 10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定标报告。
| |||||||||||||||||||||||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91441802764908297H | ***.10元;设计下浮率:31.00%;勘察下浮率20.05%。 | 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32日历天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韩远忠 | 资质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04400080 业绩:/ | |||||||||||||||||
| (主)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40106MA59AD2W9K | 3875938.76元;设计下浮率:32%;勘察下浮率20.5%。 | 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32日历天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健聪 | 资质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14400556 业绩:/ | |||||||||||||||||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76332 | 3950702.78元;设计下浮率:30.25%;勘察下浮率20.11%。 | 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32日历天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焦瑞虎 | 资质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74401197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茂名滨海新区融合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茂名滨海新区龙山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住所信息自主申报)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668-5331030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湾大道茂名港务中心18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评标报告(无签名)-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pdf
2.1定标报告(无签名)-茂名滨海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4).pdf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