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采购邀请公告(招标编号:东中银集采<2025>2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 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 17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 附件详见 附件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
七、其他
详见 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dgfhbgsbo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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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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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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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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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y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采购人”或“我行”),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东中银集采<2025>2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服务。】具 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说明书。
(二)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 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 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服务期:详见采购需求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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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8、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9、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未经我行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2、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 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 其控股的子公司。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东莞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银行卡中心、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 有夫妻、亲属关系。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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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5> 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近两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 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箱:dgfhbgsboc@126.com
。以上两份扫描件原件,在递交正式应答文件时请一并提供。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我行中银智采平 台进行注册,相关操作手册请参见附件三“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 购邀请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 邮箱发出的本采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行仅委托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2月19日9:30。报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本项目联系人。应答文件一 经递交不予退还。采购人概不接受邮递、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 应答文件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的需要再 定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0 楼财务管理部
八、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2025年2月19日;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东 莞分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采购方将根据受邀方递交应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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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具体磋商时间,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受邀方应委派在应答文件 中《授权委托证明书》所载明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若受邀方临 时更改磋商代表,该磋商代表应携带最新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九、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采购方有权变更应答文件提交截止的时间及磋商的时 间,变更通知的告知地址以受邀方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邮箱为准。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 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 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一)我行采购部门
电话:0769
***23213503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10楼财务管理部、韩女士、523072
(二)我行监察部门
电话:0769
***23213351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5楼驻行纪检组、陈女士、523072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 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0楼财务管理部 邮编:523072
电话:
***、13798845776
电子信箱:dgfhbgsbo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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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先生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2025年2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证明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 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银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的谈判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公司(或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被邀请谈判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码:
传 真:
手 机: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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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被邀请谈判人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邀请文件注明允许 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采购邀请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被邀请谈判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被授权代表须为被邀请谈判人的正式职工,除本注序号2所述情况外,须在此页后附 被授权代表社保证明(被邀请人(含下属分公司)为被授权代表缴纳应答文件递交截 止之日近2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被邀请谈判人委托第三方为其员工缴纳 社保,被邀请谈判人须同时提供委托第三方的代缴协议和第三方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 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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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采购需求说明书
为保持银行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开展东莞分行银 行卡业务支持外包项目采购,预计采购人数为:19人。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二)服务范围及标准
1、服务范围:
信用卡业务(含消费分期业务、特约商户业务等)申请资料整理、录入、扫描、打印,消费分期合同打印、整理,各类台账登记、整理,各种档案资料的打印、整理 等。
2、工作地址:供应商根据我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及具体人员需要,派出人员到我方 指定的场所从事专业的服务,完成我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3、服务人员准入标准
(1)身体健康,形象大方稳重,个人品德良好,没有违法及犯罪记录,没有不良 信用记录。
(2)具有良好的服务形象、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快速学习应用能力和环 境适应能力,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该项目工作经验的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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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龄18周岁以上(从服务采购人之日起),男女不限。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汉字输入能力,有金融服务从业经历者 优先。
(三)明确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当对为我方提供专业服务的 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培训、专业培训等),我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 的人员进行审核、试用、观察和更换。试用人员经过观察期证明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 方才同意接受其提供服务。
2、服务期内,服务人员按照与采购人约定的工作时间在岗服务,在未经所在服务 单位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无故离岗,以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3、对于新上岗服务人员,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上岗通知书》;对于 供应商更换人员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变更通知书》,同时安排人员上岗;对 于采购人更换服务人员的需求,供应商自收到采购人变更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充新 服务人员;对于服务人员主动离职的,中标人应主动知会服务人员所在单位,并在1个 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临时顶岗,同时于5个工作日内补充新服务人员到岗。
4、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服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 系,有关的一切人员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支 付劳动报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公积金,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做到合法 用工。
5、服务期内,对于服务人员与供应商之间所形成的任何劳资纠纷和其它法律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且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应履行的义务 并不因此而遭受任何影响。
6、供应商应于每月10个工作日前以邮件或纸质文件方式向我方提供外包人员上个 月“钉钉办公软件”或同类软件的出勤记录,上述考勤记录我方将作为付款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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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的有效期,在出现协议解除、中止 或终止等情形后,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保密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协议,无论何种情 况发生,保密条款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的效力变化的影响。供应商保密义务 及于派驻人员(含届时在岗的以及曾经或即将上岗的),以及供应商知悉采购人商业 秘密的任何员工和顾问机构。如该人员涉嫌违反保密条款、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采购人将依据协议和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且供应商应对其行为及其后果向采购人 承担全部的责任,包括赔偿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付款安排
我方不进行预付款,付款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月后根据上月实际到岗人员情况 支付费用,每次支付均须明确含增值税价、不含增值税价及增值税金额,不收取履约 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授予的实际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授予数量 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内部要求提前终止与供应商合作,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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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报名后另行以附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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