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碁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26
【招标公告】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碁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綦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2025-0400)
所在地乙 气省,广州市,番禺区
一、 六亻
本番禺|区业 建设项日(石綦镇)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各金来源艹巴资金3140.963281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石暮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石暮镇建设消火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 DN100 智能防
撞式消火栓175个、DN300球墨铸铁管约13127米、DN150 球墨铸铁管约140米、DN100钢
管约1249 米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4563.86 万元,工程建安费约3140.963281 万元
(具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
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
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最新资质换领
通知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
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
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飞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币场! 乍罟|关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
主广项建认: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
省住房和城 芏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
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
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
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
质已失效。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
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
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问不得担任专职安全
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
人。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
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
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
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
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10号: 022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
J' 小,谣廷 |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
查阅相关 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
供电丁豇下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1.5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均为本单
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1个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
保证明文件。
3.1.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
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1.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
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
的“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
行评审)。
注:惩戒对象及依据详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 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i 钓获取
叹时 l
2025年01月25日00时00分到 2025年02月14日09时59分
方宁 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站下载电勹 下文件。
五、以怀丈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2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5开标室
七、其他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零禺区石暮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沼标 俚机不: 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其 254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施工总承包已由 广州市番禺区
发展和改革局以《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石暮镇)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复函》(穗番发改投批(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石暮镇人
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石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暮镇于大刀沙路、雁洲村兴雁南街一巷等路段。
2.2项目规模: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石綦镇建设消火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 DN100 智
能防撞式消火栓175个、DN300 球墨铸铁管约13127米、DN150球墨铸铁管约140米、DN100
钢管约1249米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4563.86万元,工程建安费约3140.963281 万元(具
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图纸为准)。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3140.963281 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1)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午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
周及? 今、包 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
专、 J, 彡等>.(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 穹、
申核及审计 r。(3)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
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
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
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
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
的费用。(4)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5)
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
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7)施工总承包管理配
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
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8)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
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
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
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
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
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
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固定总价包
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即图纸总价大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
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最新资质换领
通知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l) 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汐口
及 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
知(建市CU! 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
知》(建市‘ 6〕226
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
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
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
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
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
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
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视为资质已失效。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
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
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
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
2) 详招标“’ 聿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入根据项
地 |组 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
L 夭施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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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上担匡心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
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
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1.5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均为本单
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1个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
保证明文件。
3.1.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
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1.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
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
为 (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
厅评钅
从‘象入详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 版)。
厶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
3.3不伏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5年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1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
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
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
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月25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0时00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14日10时00分
注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
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j.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丈标丿 本递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站
上1∧r 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
主流程电子〉 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5投标入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
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
关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
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
行承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
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
加投标入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6、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
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
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
(2023〕78号)。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
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
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
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
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
诚信 价管二’ :
招扌 程”, 斥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
广
《中华人t、 扣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等迸仃入生,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
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s://zbtb.gd.gov.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
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9.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
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
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
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
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綦镇岐山南路8号
邮 编:51145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 编:510100
联系人:***
t
7788961
(:t∠…-Ω 44132 电子邮件:410596939@qq.com
切示监管部| 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叭 J∠0-8489222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2025年1月 25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
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入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
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
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
!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0) 招标 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人,法名 汉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云作出并已乡 欢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袷田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
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
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
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
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
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
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的通知》建市(2022〕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
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
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
办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
卩工 匚资文亠’长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
广 等生
列扎 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
刷管理的制, r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按时疋叭义下。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
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
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o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
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
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
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
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
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声
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主办方签署、盖章即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蓦镇岐山南路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105969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四(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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