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越象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IQTA12500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广 东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2312-441900-04-01-61182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 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莞市 桥头镇桥头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街一巷 29 号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面积约 7514.86 平方米,新建 1 号教学楼,其中最大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24.90 米,最大层数 5 层,最大单跨跨度小于或等于 11.95 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 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概算总投资约 26,269,127.43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2,425,263.43 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约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巷头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工程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 交接等)、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 更等)、做好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等,尚需提供相关 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 设计(一星级)、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负责与业主沟通,向业主解释说明项目设 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
(2)工程施工:办理开工手续,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 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 理、备案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算、负责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 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 调及配合服务)等。
(3)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 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4)建设工程其他内容(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 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 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工作 及承担相应费用。)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343
要求如下:
2.6.1 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初步设计:(非财政性投资项目可选填)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②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 45
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③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止。
283 2.6.2 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日历天,计划 2025 年 03 月 10 日开工, 2025 年 12 月 18 日完工。
■其他: 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 发包人规定竣工时间为准;施工工期(包括主要主要关键节点工期)以发包人规定的为准执 行,标准(定额)
工期文件仅作参考,承包人不得以施工工期短于标准(定额)工期为由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由投
标人充分考虑,自行承担。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的相关规定)。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2.8.1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 数为零。
2.8.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 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 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 ;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结构设计事务所 与 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结构设计事务所 与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结构设计事务所 与 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结构设计事务所 与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机电设计事务所 与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机电设计事务所 与 建筑行业乙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与 机电设计事务所 与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 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
□3.2.1.1 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 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等信息);(2)具有 职称;或者具有 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 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 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2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1.2 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 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 书等信息);(2)二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 程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 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2 设计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 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3.2.3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二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 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 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 职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 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 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 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 有要求)。
3.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为□设计方/■ 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 体牵头人,设计资质联合体除外);(2)如设计资质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中的建筑设计 事务所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 体牵头人)且设计负责人须任职于以设计资质组成联合体的设计方联合体牵头单位(即本 次招标项目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 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 式员工;(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3.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 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 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 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 企业和人员
■其他: 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 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 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 年 01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下载本次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5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 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其它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 ***;
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社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桥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9-83455661;
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 B 座 9 楼 。地址:
7.2 投标保证金
7.2.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 金。】
7.2.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44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保 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服务 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平台系统的,无法关联。
(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 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桥头镇桥头股份经联合社
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越象建设有限公舌
地 址:东莞市桥头镇 |<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丝街道共乐汁区铁仔
路九方广场2栋601
邮 编:523000 邮 编:518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电 话:15013418558
传 真:∠ 传 真:厶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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