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1-23

【招标公告】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常平镇漱新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岽易采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工垃 圾处理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BCPA12500108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 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常平镇经济发展局以 2309-441900-04-01-737586、2309-441900-04-01-708137、2309-441900-04-01-22999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常平镇漱新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东莞市常平镇漱新股份经济 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 工垃圾处理站项目工程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由三个项目组成,分别为:1、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13710.3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8039.33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 59.95 米,最大跨度 11.20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厂房、一栋宿舍,三栋门卫室,其中 1 号厂房建筑面积约 36289.45 平 方米,地上 7 层,地下 1 层;2 号宿舍建筑面积约 1695.88 平方米,地上 5 层;1 号门卫室建筑面积约 18.0 平方米,地上 1 层;2 号门卫室建筑面积约 18.0 平方米,地上 1 层;3 号门卫室建筑面积约 18.0 平方米,地上 1 层;2、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道路全长约 161.88 米,为新建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15 米,双向 2 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 40Km/h;3、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项目:规划总 用地面积约 2679.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108.67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 23.35 米,最大跨度 11.0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垃圾处理站,地上 2 层(具体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8 元(其中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 106548627.61 元、漱新 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 2815341.26 元、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项目 11244681.91 元,投资金额以最 终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 45 个 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①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责任 期暂定为 21 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②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 为 4 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③漱新村工改工垃圾处理站项目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 8 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准。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漱新村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漱新村工改 工垃圾处理站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漱新村电子生产工改工项目: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抗震支架工程、高低压工程、电 梯工程、光伏工程、室外总图工程(含围墙工程、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等)、基坑支护工程等;2、漱新村 工改工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3、漱新村工改工垃 圾处理站项目: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及防排 烟工程、抗震支架工程、高低压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总图工程(含围墙工程、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等)等施工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 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亦包括对本 标段项目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与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2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 知》(东建质安〔2019〕31 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 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 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 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 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 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 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 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 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 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4)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若由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的,须由具 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成员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 头人)。 3.4.2 其他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 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若联 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 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成员不得承担超出 其资质范围内的监理内容;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 缴纳,非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的不予认可。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 年 01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 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5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 5.2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1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其他:/。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 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常平镇漱新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 *** ;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常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常平镇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0769-83332148、0769-83813211; 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 43 号、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 61 号。 8.2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常平镇漱新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岽易采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901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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