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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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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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412779
(三)预算金额:10,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1月15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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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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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9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6年1月18日 | 指派黄长云、黄静 芬律师具体负责处 理法律事务。服务 需求如下:一、日 常法律服务 1.就重 大决策提供法律方 面的意见,或者按 照要求,对决策进 行法律论证; 2.对 起草或者拟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从法 律方面提出修改和 补充建议; 3.参与 处理尚未形成诉讼 的民事纠纷、行政 纠纷和其他重大纠 纷; 4.按照要求,审查、修改各类合 同和其他法律文 件; 5.协助进行法 制宣传教育; 6.提 供国家有关法律信 息,就行政管理中 的法律问题提出建 议; 7.接受委托,以法律顾问名义发 表声明或出具律师 函;二、专项法律 服务 8.接受复议、诉讼、仲裁、执 行、调解(和解)法律事务委托,担 任其代理人; 9.为 重大事项开展包括 尽职调查、参与谈 判、出具法律意见 书、起草审查法律 文件等事务。 | 1 | 10,0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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