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大铲湾港区红火蚁消杀防治服务(2024-25)第一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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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大铲湾港区红火蚁消杀防治服务(2024-25)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征集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DC-2024-ZN-FGCFW-019 |
| 项目名称 | 大铲湾港区红火蚁消杀防治服务(2024-25) | ||
| 项目编号 | DC-2024-ZN-FGCFW-019 |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5-01-07 18: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5-01-10 18:00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2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应征项目需求 | 大铲湾港区内所属的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待建荒地等区域的红火蚁消杀,总面积约51万平方米(765亩),为期一年,每年按12次施药消杀。具体消杀区域详见附件。 |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企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三)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供应商授权代表人需要提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六)持有省级以上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 |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报价单; 10.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 报价要求 | 不超过87210元。 |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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