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402262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 -第1页- | (一)服务范围。村(社区)法律顾问围 绕推进村(社区)干 净整洁平安有序建 设,促进村(社区)经济发展,加强和改 善村(社区)各项社 会管理,着力化解村(社区)群众各类复 杂疑难矛盾纠纷,着 力协助村(居)委围 绕扫黑除恶、禁毒、“重点村”整治、辖区 改扩建、征地拆迁等 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开 展法治宣传、提供法 律服务。重点关注特 殊、困难群众,切实 维护其合法权益,主 动为其提供法律服 务。具体服务范围如 下: 1.制定法律服务 方案。(1)向甲方 及其群众或所在街镇 司法所调查了解甲方 的基本情况和法律需 求;(2)制定具 体的法律服务方案,帮助甲方梳理规范法 律、行政事务业务流 程,完善法律风险管 控。 2.为甲方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提 供法律意见。 (1)帮助甲方起 草、审核、修订自治 组织章程、村规民约 以及其他管理制度;(2)应邀列席甲方 村(居)民代表大会 及其他重要管理活动 和会议等方式,为甲 方重大经济、民生和 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 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例如,为村(居)两- | | | |
委涉及民生诉求、社
情民意、扫黑除恶、
禁毒、“重点村”整治
等重大民生和社会管
理事项提供法律意
见;为村(社区)招商
引资、土地流转、征
地拆迁、产业化经
营、集体资产经营管
理等重大经济活动提
供法律服务,为甲方
集体资产管理把关,
帮助起草、审核相关
合同,应邀参与项目
谈判磋商等。(此项
列席相关会议或参与
相关活动时间可计入
现场法律服务时间。
甲方有起草、审查经
济合同需求的,起草
经济合同基础数量3
份,审查合同基础数
量5份);(3)协
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
甲方“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为甲方进行换
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
和协助;(4)参与
甲方的平安白云、法
治白云等活动,推动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建立完善民主议事规
则,促进民主法治进
程,预防矛盾纠纷;
(5)可协商收费项
目:应甲方要求,帮
助甲方起草、审查民
事经济合同(基础任
务数除外)、接受委
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
诉讼活动及诉讼活
动。收费标准按律师
所在律所收费标准协
商优惠收取,其中起
草、审查民事经济合
同基础任务数按前述
第(2)项执行,不
另行收费。 3.为甲方
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
律帮助。(1)为
群众解答日常生产、
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
题,提供法律意见,
引导群众依法、理性
反映诉求,依法维护
自身的合法权益;
(2)协助困难群众
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
助机构指派,为甲方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
众提供法律援助;
(3)为甲方辖区内
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
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
的法律帮助;(4)
可协商收费项目:帮
助群众起草审查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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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接受委托
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
讼活动。 4.开展法治
宣传。(1)定期为
甲方干部群众及辖区
内的中小学校、企业
举办法治讲座,通
过“以案说法”、以群
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
通俗易懂方式,向基
层干部、群众、企业
和学生普及日常生产
生活涉及的法律知
识,帮助树立依法办
事、依法维权、依法
经营意识。重点要结
合所在街镇和村(社
区)、学校、企业宣
传宪法、扫黑除恶、
禁毒、重点村整治、
征地拆迁、土地权
属、婚姻家庭、上学
就医、社会保障、环
境保护等重点、难
点、热点法律问题,
进行释法解疑;
(2)协助甲方制作
普法宣传品,推动甲
40,000 项 1 人员要求:4 方的法治文化建设。
1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
5.参与人民调解工
作。(1)主动与甲
方的基层人民调解组
织进行工作对接,并
担任甲方人民调解委
员会兼职副主任;
(2)应甲方或其人
民调解组织、司法所
邀请,参与矛盾排查
和调处工作;协助甲
方处理信访案件,应
邀参与甲方及所属街
镇的诉前联调工作,
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
表达诉求,快速化解
社会矛盾;协助甲方
做好专业性、行业性
调解工作,提高调解
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甲方及时
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
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
案件(事件);
(4)协助甲方加强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为甲方的人民调解员
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
训,提高其工作水平
和法律素养。 6.参与
白云区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和社区“网
格化”服务管理,提
升公共法律服务水
平。 7.兼任所在村
(社区)内尚未聘请
法律顾问中小学、幼
儿园的法律顾问。提
供公益法律服务,每
年为所负责的中小
-第3页-
学、幼儿园举办1场
以上普法讲座(可纳
入每季度需开展的法
治讲座工作),应学
校邀请,参与涉学生
的矛盾纠纷调解,为
学校、学生、教职员
工提供涉校园的法律
咨询服务。(二)服
务方式和要求。村
(社区)法律顾问按
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
供服务: 1.定期或不
定期现场或通过书
面、口头、电话、微
信、QQ、电子邮件
等方式,为甲方及群
众提供热情、文明、
规范的法律顾问服
务; 2.每月提供现场
法律顾问服务累计不
少于8个小时,具体
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
由法律顾问律师与甲
方协商后予以公示并
报司法所备案,原则
上合同期内现场法律
服务日期固定不变;
3.每个季度至少为甲
方提供1次法治讲
座,讲座要结合所在
街镇和村(社区)重
点、难点、热点问题
开展,司法行政部
门、律协明确要求的
内容,应当开展。每
次讲座后要及时录入
工作系统,并添加
PPT及照片作为附
件,讲座时间不计入
现场服务至少8小时
的时间范畴; 4.甲方
和甲方辖区内群众提
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
求应及时回应并记入
工作日志(一事一
份);对可能影响社
会稳定或涉及甲方和
甲方辖区内群众重大
利益的事情,应及时
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
法律意见,并向甲方
所在镇(街)司法所
和区司法局报告; 5.
提供须另行收费的法
律服务,须参照重大
群体性敏感案件备案
要求向区司法局机关
党委备案; 6.每半年
至少报送1份工作总
结,每年至少报送1
篇典型案例【案例样
式参照《广州市法宣
办关于征集法治宣传
教育典型案例的通
知》(穗法宣办
﹝2017﹞49号)文,
或者市律协《关于征
-第4页-
| | 集2018年度广州市 村(社区)法律顾问 工作典型案例的通 知》(穗律协通 〔2018〕125号)撰 写】,立法征求意见 直接按通知要求报 送; 7.按照省、市、区关于“广东法律服 务网络实体平台综合 服务系统”、“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 管理系统”等系统的 工作要求,落实录入 工作日志(不少于 100字)、签到、签 退等工作。于每月底 前将工作日志等相关 服务资料报送镇 (街)司法所备案;甲方在每月底前确认 法律顾问工作系统工 作日志;法律顾问应 将村(社区)法律顾 问工作日志等服务资 料收集齐全,按照一 村(社区)一卷的要 求整理立卷,每半年 度提交司法所核验,考评月10日前将前期 工作档案整理齐全交 司法所备考,合同期 满后15日内提交司法 所归档。 | | |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1月03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服务范围。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推进村(社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建设,促进村(社区)经济发展,加强 和改善村(社区)各项社会管理,着力化解村(社区)群众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着力协助村(居)委围绕扫黑除恶、禁毒、“重点 村”整治、辖区改扩建、征地拆迁等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众,切实维护其合法权 益,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制定法律服务方案。(1)向甲方及其群众或所在街镇司法所调查了解甲方的基 本情况和法律需求;(2)制定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帮助甲方梳理规范法律、行政事务业务流程,完善法律风险管控。 2.为甲方 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1)帮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2)应 邀列席甲方村(居)民代表大会及其他重要管理活动和会议等方式,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 议。例如,为村(居)两委涉及民生诉求、社情民意、扫黑除恶、禁毒、“重点村”整治等重大民生和社会管理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为 村(社区)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产业化经营、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甲方集体资产管理把 关,帮助起草、审核相关合同,应邀参与项目谈判磋商等。(此项列席相关会议或参与相关活动时间可计入现场法律服务时间。甲方 有起草、审查经济合同需求的,起草经济合同基础数量3份,审查合同基础数量5份);(3)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甲方“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为甲方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4)参与甲方的平安白云、法治白云等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立 完善民主议事规则,促进民主法治进程,预防矛盾纠纷;(5)可协商收费项目: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基础任务数除外)、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收费标准按律师所在律所收费标准协商优惠收取,其中起 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基础任务数按前述第(2)项执行,不另行收费。 3.为甲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1)为群众解答 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协助困难群 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为甲方辖区内的刑满 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4)可协商收费项目:帮助群众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 及诉讼活动。 4.开展法治宣传。(1)定期为甲方干部群众及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企业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第5页-
事讲法说法等通俗易懂方式,向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和学生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帮助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
法经营意识。重点要结合所在街镇和村(社区)、学校、企业宣传宪法、扫黑除恶、禁毒、重点村整治、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 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解疑;(2)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 法治文化建设。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1)主动与甲方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并担任甲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副主 任;(2)应甲方或其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邀请,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应邀参与甲方及所属街镇的 诉前联调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协助甲方做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 率。(3)协助甲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4)协助甲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甲方的 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6.参与白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 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7.兼任所在村(社区)内尚未聘请法律顾问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律顾问。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每年为所负责的 中小学、幼儿园举办1场以上普法讲座(可纳入每季度需开展的法治讲座工作),应学校邀请,参与涉学生的矛盾纠纷调解,为学 校、学生、教职员工提供涉校园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服务方式和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
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通过书面、口头、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及群众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2.每月提供现场法律顾问服务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法律顾问律师与甲方协商后予以公示并报司法所备案,原则上合同期内现场法律服务日期固定不变; 3.每个季度至少为甲方提供1次法治讲座,讲座要结合所在街镇和村(社区)重点、难 点、热点问题开展,司法行政部门、律协明确要求的内容,应当开展。每次讲座后要及时录入工作系统,并添加PPT及照片作为附 件,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至少8小时的时间范畴; 4.甲方和甲方辖区内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并记入工作日志(一事一份);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甲方和甲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甲方 所在镇(街)司法所和区司法局报告; 5.提供须另行收费的法律服务,须参照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备案要求向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备 案; 6.每半年至少报送1份工作总结,每年至少报送1篇典型案例【案例样式参照《广州市法宣办关于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的通 知》(穗法宣办﹝2017﹞49号)文,或者市律协《关于征集2018年度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穗律协通〔2018〕125号)撰写】,立法征求意见直接按通知要求报送; 7.按照省、市、区关于“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实体平台综合服务系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系统”等系统的工作要求,落实录入工作日志(不少于100字)、签到、签退等工作。于每月底前将工 作日志等相关服务资料报送镇(街)司法所备案;甲方在每月底前确认法律顾问工作系统工作日志;法律顾问应将村(社区)法律顾 问工作日志等服务资料收集齐全,按照一村(社区)一卷的要求整理立卷,每半年度提交司法所核验,考评月10日前将前期工作档案 整理齐全交司法所备考,合同期满后15日内提交司法所归档。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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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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