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地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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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所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地项目合同 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地项目合同
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地项目合同
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公明街道办事处拟对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所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租赁上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场所 合同金额(元):84,000元(填原合同金额)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公明上村股份合作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三条,租赁房屋的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35元(大写:叁拾伍元,含税)计算,月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大写:柒仟元,含税)。房屋租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变更为租赁房屋的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2元,月租金总金额为¥6,400.00元,年度租金总计为¥76,8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该价格包含税费,水电费及其他自理,房屋租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财政下发《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的通知》,需对项目进行核减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后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联系电话:***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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