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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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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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80795
(三)预算金额:7,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 价 (元) | 计 量 单 位 |
| 1 | 人员要求:至少需配备2名资产评估师 服务开始时间:中选人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行现 场勘查,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评估资料后,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采购人 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其它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 求时限完成。 | 对惠州市第二人民医 院电动自行车充电 桩、充电宝及无人售 卖机等两院区便民设 施用地的租金进行调 查、评估并出具肆份 报告,报告需做出合 理的解释并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 | 1 | 7,000 | 项 |
商务需求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采购依据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 进行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
| 2 | 服务期限要求自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资产评估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两院区便民设施 用地租金价值评估项目结束时止。 |
| 3 | 中选人评估工作小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评估工 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开采购人合法利益;同时须认真、负责地为采购人提供评估服务;中选人就评估的 重大政策、标准方法和技术问题与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中选人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 资产评估师。中选人在约定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按资产评估的准则和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对所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不得出现漏估、重估、高估、低估等情况。中选人 对接触、了解到的有关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
| 4 | 采购人对因此评估工作出具的报告提出异议后要求中选人对资产评估服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 时,中选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报告进行修正或作出书面答复。 |
| 5 | 中选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在评估服务工作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做成项目档 案交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存档。 |
| 6 | 中选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保证其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 度。在作业过程中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意外或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中选人自负 一切责任。 |
| 7 | 违约责任(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 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由于中选人的问题,导致采购人或他人遭受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所有责 任。(3)单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4)中选人在任何情况 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将本合同的项目分包给任何第三人。若中选人违反该约定,采 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5)中选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评估服务工作并出具书 面报告,如逾期,应以总评估服务费用为基数,按日利率千分之三的标准向采购人计付违约金。(6)中 选人其它未按合同要求、需求文件的内容提供服务的,导致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接受,并且中选 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选供应商限期改正,如未改正的,视为 中选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并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项,中选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选人应予赔偿。 |
| 8 | 具有经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格。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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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宝及无人售卖机等便民设施用地购买月租金评估服务,中选人对上述便
民设施用地的租金进行评估,采购人按规定采购资产评估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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