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GDHD24XNFG10046(招标文件编号:GDHD24XNFG1004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一号交易广场15栋9A号商铺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下浮率(%):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志辉、凌春香、李富、廖彩梅、黄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综合评审得分情况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地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一号交易广场15栋9A号商铺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下浮率(%):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人民大道中397号办公区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人民大道中137号办公区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罗岗税务分局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黄陂税务分局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龙田税务分局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永和税务分局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新陂税务分局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叶塘税务分局食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志辉、凌春香、李富、廖彩梅、黄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综合评审得分情况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7.60 | 29.60 | 9.39 | 96.59 | 1 | 1 |
| 保仪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3.60 | 14.80 | 9.89 | 48.29 | 2 | 2 |
| 梅州市易厨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2.20 | 13.20 | 10.00 | 35.40 | 3 | / |
|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第一册)正、副本封面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故不得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 ||||||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地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