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韶关市 发布日期:2024-12-10

【招标公告】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韶关市 采购单位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鑫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2-440282-04-01-863742
投资项目名称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南雄市湖口镇
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及其它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
(2.1)设计范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长度约300m,包括人行道铺装、路面加铺沥青、排水、道路标识节点及门卫节点等配套设施完善。2.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范围约580000平方米,包括镇区及周边建筑风貌提升约380栋,S342、X342沿线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3000米。3.农贸市场及周边改造,范围约65000平方米,包括农贸市场主街及周边建筑风貌改善,1 项;农贸市场周边巷道基础设施完善约30条。4.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范围约58000平方米,包括碧道及沿线生态基础设施改造1条,园建铺装及节点工程6处,照明工程1项,体育设施改造1处,环线建筑风貌完善1项。
5.镇周边电力设施迁改约5km。
(2.2)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招标内容
美丽乡镇入口通道建设、美丽示范主街建设、房屋外立面改造、农贸市场改造、生态公园改造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仅为涉及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南雄市湖口镇圩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安费约¥3981.05万元。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共4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其中:
(1)勘察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并提交成果文件,初步勘察完成后15个日历天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8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编制预算);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和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
壹佰肆拾陆万肆仟叁佰元整(¥***.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
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
4)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及招标人2韶关市鑫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9日
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0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0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开标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招标人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韶关市南雄市342省道与342县道交汇处附近西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鑫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原水产厂鱼塘耕进商贸城C区一层25-26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1-382384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交易场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3860729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鑫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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