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JG2024-5905]阳春市自来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招标预告】[JG2024-5905]阳春市自来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阳江市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阳春市自来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阳春市自来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90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
招标人名称: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后审报告(无签名).pdf
阳春市自来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90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弘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森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成)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广东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冠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主)领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主)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主)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0 | (主)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1 | (主)国中汇投建设有限公司,(成)建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2 | (主)广州市域境设计有限公司,(成)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3 | (主)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新华建集团(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资格后审文件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为无效投标人。 |
| 14 | (主)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5 | (主)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16 | (主)青墨汇工程设计(贵州)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7 | (主)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8 | (主)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19 | (主)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天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0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1 | (主)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湖南省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2 | (主)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3 | (主)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
招标人名称: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后审报告(无签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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