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关于2024年珠海市斗门区草蓢兵房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珠海市 |
采购单位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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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草蓢兵房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关于2024年珠海市斗 门区草蓢兵房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 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 交易基准日 | 20240506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741,592,181.42 |
| 资产笔数(笔) | 6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95,849,228.33 |
| 借款人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草蓢 兵房山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837,441,409.75 |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14 | 其他费用(元) | 2,363,108.00 |
| 借款人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借款人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五级分类情况 | 次级 6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0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保证+抵押+质押 6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3 笔;执行中 3 笔 |
| 备注 | 1.交易基准日(2024年5月6日)其他费用金额236.31万元,于2024年 5月、6月分别支付2.5万元、7.09万元其他费用,出让方于2024年11 月21日扣划收回38.36万元(该收回款项为2021年11月留存于债务人 行内账户,权益归属于出让方)。 2.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 行就兴银粤借字(香洲)第202010300015号《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 下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编 号兴银粤保字(拱北)第202104190015号《保证合同》。 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事宜,经过董事会会决 |
| 备注 | 议通过,未公开披露。对于未经披露是否影响担保效力事宜,需结合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予以确定。 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颁布清盘令,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已于2023年4月18日签署债权证明表并提交至香 港破产管理署,目前保证债权未经清盘人进一步确认。 3.截至2024年11月25日,本次拟转让债权均已进入执行程序,并取得 法院执行终结裁定文书。 |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息即视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13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13 10:00 |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13 11:00 |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 起始价(元) | 200,000,000.00 |
| 加价幅度(元) | 2,000,000.00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若属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地需在广东省范围内; 3)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4)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 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债权转 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6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 息: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清收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账号:399010163540100187,大额行号:309585009025。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违约责任
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签订《债权转 让协议》,竞价成功后【6】个工作日内付清价款。逾期签约超过【3】个工作日的,兴业银 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可将竞价标的另行处置;逾期付款达【3】个 工作日的,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将所涉标的债权另 行处置。标的另行处置的,出让方再行竞价转让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两者之间的 差额则视为出让方因原受让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价款。2.债权资产 公开竞价成交后,请受让方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受让 方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二)重要提示
1.意向受让方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行的《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协 议》等有关文件。2.知悉本项目的风险和瑕疵。出让方已经对公开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 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意向受让方已经对公开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 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公开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本次公开竞价所涉标的
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 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意向受让方没有异议,则表示意向受让方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 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 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 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3.出让方以及出让方在本次不良资产债权转让过程 中出具的任何文件及任何说明,无论书面形式及口头形式均不构成对标的债权现状在法律和 商业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出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意向受让方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意向受让方承诺,在交接期间 内,当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应 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如意向受让方不及时受领标的 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意向受 让方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 分行提出任何主张。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意向受让方承诺,一旦竞买成交,意向受让方 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 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 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 行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意向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 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 请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意向 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3.意向受让方竞买支付的转让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资 金。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转让公告所有条款,并在全面理解全部转让公告所有条 款内容后,经独立慎重判断作出竞买的决定,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 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 要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海分行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并放 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转让协议,或以标的债权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 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意向受让方同时承诺,其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珠 海分行受让债权后将该等债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若第三方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不能实现债 权而发生纠纷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责任,不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 珠海分行追偿。
风险提示:1.交易基准日(2024年5月6日)其他费用金额236.31万元,于2024年5月、6月分 别支付2.5万元、7.09万元其他费用,出让方于2024年11月21日扣划收回38.36万元(该收回 款项为2021年11月留存于债务人行内账户,权益归属于出让方)。2.新力控股(集團)有限 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就兴银粤借字(香洲)第202010300015号《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 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编号兴银粤保字(拱北)第 202104190015号《保证合同》。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事宜,经过董 事会会决议通过,未公开披露。对于未经披露是否影响担保效力事宜,需结合香港特别行政 区法律予以确定。新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颁布清盘令,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已于2023年4月18日签署债权证明表并提交至香港破产管理署,目前保证债 权未经清盘人进一步确认。3.竞买不良资产债权标的,有可能获得较大收益,亦可能产生亏 损。敬请做好充分详实的尽职调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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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ouxingliang@cib.com.cn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