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潮州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5102-16-01-68186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11.14 | ||
| 评标情况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63元;综合得分:93.02;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9185300.00元;综合得分:92.34;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9111169.33元;综合得分:89.80。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63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90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资质资格 | 市政给水排水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1333127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12000102;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编号:B152004786。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9185300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90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余涛 | 资质资格 | 给水排水设计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100101125494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证书编号:A144013739;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编号:B144013739。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9111169.33 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90天,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不含各项审批时间)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和评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苏定江 | 资质资格 | 给排水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0010101900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证书编号:A250012599;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编号:B150013746。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潮州市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办公楼(新洋路669号)首层及二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231205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潮州市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2208308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尾湘桥区政府大院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注:本项目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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