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阳江市中医医院食堂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阳江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招标结果】阳江市中医医院食堂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阳江市 采购单位 阳江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阳江市中医医院食堂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州毅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阳江市中医医院食堂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X24513061) 一、内容: 阳江市中医医院食堂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招标编号:GX24513061)的评标工作已经结 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 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4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毅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2.58 分,投标总报价为 ***.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市蓝波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得分为79.80 分,投标总报价为 828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中膳金勺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78.96分,投标总报价为 9648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异议受理部门:阳江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电话: 0662- 226123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江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阳江市中医医院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江市中医医院。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江市中医医院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阳江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gaoxinyx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 号万科云A栋 503-504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aoxin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广东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