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招标公告】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8986
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7,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1,51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防灾减灾预警预报服务 东莞市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17,5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东莞市)二期-海洋灾害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的供应商组成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以联合体协议为准;若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此条款不适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注:①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电话:0769-22331990,联系人:李小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楼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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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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