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关于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关于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项目公开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展现党建引领下独具特色的荔湾和石围塘街道的城市魅力和奋进“百千万工程”的高质量发展图景,石围塘街道拟联合荔湾区融媒体中心、广州地铁,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在新开通的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举办“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活动。现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
(三)项目要求:
1.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在新开通的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举办“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并于活动当天举办启动仪式。以在“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过的图片资料为作品库,作品量按68张进行筛选。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仪式及展览布置、画框、墙体装饰、灯箱内容等物料制作、宣传推广、媒体邀请、管理维护等。
2.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物料、安装、布展、保险、税费、质保、清运等,一价包干)。
3.具体要求:
二、报价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经营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四)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价书递交
(一)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二)接收报价文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06办公室。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1555162。
(三)方式:询价文件需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好,封口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请安排专人送件,不接收快递文件。
(四)递交材料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报价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4.提供报价清单和质保承诺。
5.报价及承诺书(附件)。
6.设计方案、效果图纸等。
7.过往业绩或案例材料。
上述提供的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设计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二)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我方可以按照比选会议提出的中选候选单位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若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单位皆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我方有权重新开展询比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价及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0日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
(三)项目要求:
1.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在新开通的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石围塘站举办“印象荔湾”主题摄影展,并于活动当天举办启动仪式。以在“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过的图片资料为作品库,作品量按68张进行筛选。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仪式及展览布置、画框、墙体装饰、灯箱内容等物料制作、宣传推广、媒体邀请、管理维护等。
2.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物料、安装、布展、保险、税费、质保、清运等,一价包干)。
3.具体要求: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规格 | 材质 | 备注 |
1 | 策划设计费;整体策划视觉设计 | 1项 | / | / | |
2 | 画框内容制作 | 68个 | 90cm*90cm | 相纸打印 | 需艺术装裱 |
3 | 墙体装饰 | 1项 | 160m2 | 可移背胶 | 异形切割 |
4 | 灯箱内容制作 | 1个 | 1.5m*3m | 背喷灯片 | 双面裱哑膜 |
5 | 启动仪式主背景 | 1项 | 5m*4m | 桁架、灯布或安迪板 | 部分异形切割 |
6 | 音响租用 | 1项 | / | 移动音响、麦 | |
7 | 揭幕道具 | 1个 | 5m*4m | 红布 | |
8 | 人工搭建 | 1项 | / | / | |
9 | 媒体邀请 | 1项 | / | / |
二、报价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经营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四)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价书递交
(一)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二)接收报价文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06办公室。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1555162。
(三)方式:询价文件需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好,封口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请安排专人送件,不接收快递文件。
(四)递交材料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报价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4.提供报价清单和质保承诺。
5.报价及承诺书(附件)。
6.设计方案、效果图纸等。
7.过往业绩或案例材料。
上述提供的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设计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二)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我方可以按照比选会议提出的中选候选单位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若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单位皆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我方有权重新开展询比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价及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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