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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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HZ2024ZC057
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实施并整体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投标(响应)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HZ2024ZC057
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96,800.00 | 896,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实施并整体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投标(响应)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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