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D-2024ZCHWGK10204-A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GZDD-2024ZCHWGK10204-A-01:中频治疗仪器(二次)
(1)本子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全部投标设备/产品的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GZDD-2024ZCHWGK10204-A-02:化学发光成像系统(二次)
(1)本子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2)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有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GZDD-2024ZCHWGK10204-A-01:中频治疗仪器(二次))(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5)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联系电话:020-8100080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子包(以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前往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领购手续,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下列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在证明书附上清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备注:如委托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代缴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被委托代缴社保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明(即:股东架构、股权关系证明);②委托代缴社保的完整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③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代缴社保的人员名单截图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对应的代缴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领购人员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在授权书附上清晰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备注:如委托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代缴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被委托代缴社保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明(即:股东架构、股权关系证明);②委托代缴社保的完整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③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代缴社保的人员名单截图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对应的代缴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资料,如因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报名时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供应商如投标多个子包的,须按上述要求每个子包提供1套完整的报名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D-2024ZCHWGK10204-A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频治疗仪器项目及化学发光成像系统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 子包编号 | 子包名称 | 采购标的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GZDD-2024ZCHWGK10204-A-01 | 中频治疗仪器(二次) | 采购4台中频治疗仪器 | 264,000.00元 | 否 |
其他仪器仪表 | GZDD-2024ZCHWGK10204-A-02 | 化学发光成像系统(二次) | 采购1台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 370,000.00元 | 是 |
注: (1)投标人可对上述任何一个或多个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2)同一子包中的内容不允许拆分,投标人须对所投子包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该子包投标无效。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GZDD-2024ZCHWGK10204-A-01:中频治疗仪器(二次)
(1)本子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全部投标设备/产品的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产品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GZDD-2024ZCHWGK10204-A-02:化学发光成像系统(二次)
(1)本子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2)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有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GZDD-2024ZCHWGK10204-A-01:中频治疗仪器(二次))(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5)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联系电话:020-8100080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子包(以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前往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领购手续,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下列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在证明书附上清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备注:如委托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代缴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被委托代缴社保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明(即:股东架构、股权关系证明);②委托代缴社保的完整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③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代缴社保的人员名单截图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对应的代缴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领购人员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的,请提供下列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在授权书附上清晰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备注:如委托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代缴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被委托代缴社保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明(即:股东架构、股权关系证明);②委托代缴社保的完整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③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代缴社保的人员名单截图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一个月对应的代缴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资料,如因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报名时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供应商如投标多个子包的,须按上述要求每个子包提供1套完整的报名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