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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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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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公示标题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1-18 23:00:00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1-22 00:0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11-18 23:00:00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204-441422-18-02-715463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
公示名称 |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11.15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 |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61192990元,投标下浮率:1.12%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安全目标响应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建斌 | *** | 详见附件 | ||||
业绩 | 详见附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 | |||||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 |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61292007元,投标下浮率:0.96%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安全目标响应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国葵 | *** | 详见附件 | ||||
业绩 | 详见附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 | |||||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 | 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元,投标下浮率:0.81%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安全目标响应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化亚波 | *** | 详见附件 | ||||
业绩 | 详见附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 | |||||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102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卜工 | 联系电话 | 0753-555305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3-5552228 | ||||
联系地址 | 大埔县县城义招路89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23: 00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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