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车辆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车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 项目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车辆项目。
(二) 项目编号:YXGL24GZ18337。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供货期限等
(一) 招标内容:包组一:轿车、商务车;包组二:皮卡车;包组三:客车。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三) 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93.76万元(包组一:人民币130.82万元;包组二:人民币108.8万元;包组三:人民币54.1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证明扫描件)
如果同一公司同时出现总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投标人投标,则按照总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优先接受投标登记(总公司申请投标登记,则其他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省分支机构申请投标登记,则市、区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市分支机构申请投标登记,则区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资格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日于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格式见《资格声明》)
(五)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内提供货物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与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提供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1.包组一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轿车及商务车采购的类似业绩;
2.包组二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皮卡车采购的类似业绩;
3.包组三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中型客车采购的类似业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00:00。
(二) 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现场咨询地点: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0元。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本项目评审顺序按照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独立评审,各包组允许兼投兼中。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举行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等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14: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一、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6F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2829997
十三、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6F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6F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mail:gdyxxg@163.com
招标人: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 项目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购置车辆项目。
(二) 项目编号:YXGL24GZ18337。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供货期限等
(一) 招标内容:包组一:轿车、商务车;包组二:皮卡车;包组三:客车。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三) 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93.76万元(包组一:人民币130.82万元;包组二:人民币108.8万元;包组三:人民币54.1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证明扫描件)
如果同一公司同时出现总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投标人投标,则按照总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优先接受投标登记(总公司申请投标登记,则其他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省分支机构申请投标登记,则市、区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市分支机构申请投标登记,则区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资格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日于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格式见《资格声明》)
(五)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内提供货物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与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提供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1.包组一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轿车及商务车采购的类似业绩;
2.包组二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皮卡车采购的类似业绩;
3.包组三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中型客车采购的类似业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00:00。
(二) 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现场咨询地点: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0元。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本项目评审顺序按照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独立评审,各包组允许兼投兼中。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举行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等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14: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一、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6F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2829997
十三、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6F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6F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mail:gdyxxg@163.com
招标人: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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