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PCGS00050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公告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
数量:
竣工期: 暂定2024年12月31日工程开工,于2026年9月30日机械完工,总工期639日历天。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石化基地的愿景。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4万吨/年双酚A(BPA)、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DPC)和26万吨/年聚碳酸酯(PC)三套工艺装置,并配套建设原料罐区、产品罐区、循环水厂、污水处理、化学品库等。本采办项目用地位于中国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中海壳牌石化公司一期厂区预留地内,项目建设利用工厂西北角现有预留用地和聚丙烯堆场及物流中心用地进行布置,需要迁移现有物流中心(运行中的设施)来清空地块以建设BPA/PC的工艺装置,部分配套设施的建设也尽量依托原有设施或在原有设施周边进行扩建和新建,用地较为分散,总用地面积约29公顷。本采办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1、化学及危险品库区;2、危废暂存间;3、公辅配电室;4、污水处理设施;5、乙醇罐组;6、EC(碳酸乙烯酯)/DEC(碳酸二乙酯)罐组;7、MEG(乙二醇)罐组;8、1#泡沫站;9、全厂给排水管网;10、全厂总图运输及为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本标段详细设计图纸为准,完成本工程标施工所必须进行的所有工作。
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化工公用辅助工程业绩,施工内容包含新建化工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处理能力300立方米/h及以上,且包含储罐施工内容)。
②至少具有1项直径2米及以上的地下管道施工业绩合同。
如提供的1项业绩合同,同时满足上述2项业绩要求,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劳务分包业绩无效。EPC总承包的施工分包业绩,即EPC总承包有施工分包的,仅分包业绩有效。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需承担该业绩的施工工程,业绩金额为该部分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额。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内容,联合体业绩还需体现联合体分工、施工工程合同金额;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无分包的,投标人需出具说明该业绩的施工工程由投标人完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完工验收材料应为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交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如完工验收材料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业绩认定时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采用一级建造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具有10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表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以证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6.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具有10年及以上的施工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表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以证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其余要求见特殊说明)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15 到 2024-11-21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支付标书款时需按照如下格式备注相关信息:“ PCGS00050-款”(如个人转账,付款凭证上还应注明所属单位名称),并将付款凭证上传至采办业务系统指定位置,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0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12-10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7.HSE经理资格要求 (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10年及以上行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工程项目HSE经理/安全负责人任职资历,提供人员简历扫描件并对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加以承诺或提供工作年限、工作经验承诺书;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HSE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8.质量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具有10年及以上的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表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以证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9.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含增值税)。投标人的价格(含增值税)高于此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殊备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报价表格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提供与报价相一致的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投标人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与交易管理系统参与开标活动结束后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yuxw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石化大道中426号惠州中海油大厦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人:
电子邮箱: yuxw3@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16086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349
投诉受理人: 孙可可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437
投诉受理人邮箱: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区支行
账号: 2008024519200307402
汇款说明: (1)联行号:102595602456 (2)购买招标文件,请备注:“PCGS00050-款” ; (3)投标保证金,请备注:“PCGS00050-投标保证金”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编号: PCGS00050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PCGS00050/01 |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新建公用辅助工程施工总承包
数量:
竣工期: 暂定2024年12月31日工程开工,于2026年9月30日机械完工,总工期639日历天。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石化基地的愿景。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4万吨/年双酚A(BPA)、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DPC)和26万吨/年聚碳酸酯(PC)三套工艺装置,并配套建设原料罐区、产品罐区、循环水厂、污水处理、化学品库等。本采办项目用地位于中国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中海壳牌石化公司一期厂区预留地内,项目建设利用工厂西北角现有预留用地和聚丙烯堆场及物流中心用地进行布置,需要迁移现有物流中心(运行中的设施)来清空地块以建设BPA/PC的工艺装置,部分配套设施的建设也尽量依托原有设施或在原有设施周边进行扩建和新建,用地较为分散,总用地面积约29公顷。本采办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1、化学及危险品库区;2、危废暂存间;3、公辅配电室;4、污水处理设施;5、乙醇罐组;6、EC(碳酸乙烯酯)/DEC(碳酸二乙酯)罐组;7、MEG(乙二醇)罐组;8、1#泡沫站;9、全厂给排水管网;10、全厂总图运输及为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本标段详细设计图纸为准,完成本工程标施工所必须进行的所有工作。
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化工公用辅助工程业绩,施工内容包含新建化工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处理能力300立方米/h及以上,且包含储罐施工内容)。
②至少具有1项直径2米及以上的地下管道施工业绩合同。
如提供的1项业绩合同,同时满足上述2项业绩要求,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劳务分包业绩无效。EPC总承包的施工分包业绩,即EPC总承包有施工分包的,仅分包业绩有效。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需承担该业绩的施工工程,业绩金额为该部分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额。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内容,联合体业绩还需体现联合体分工、施工工程合同金额;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无分包的,投标人需出具说明该业绩的施工工程由投标人完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完工验收材料应为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交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如完工验收材料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业绩认定时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采用一级建造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具有10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表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以证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6.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具有10年及以上的施工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表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以证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其余要求见特殊说明)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15 到 2024-11-21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支付标书款时需按照如下格式备注相关信息:“ PCGS00050-款”(如个人转账,付款凭证上还应注明所属单位名称),并将付款凭证上传至采办业务系统指定位置,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0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12-10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7.HSE经理资格要求 (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10年及以上行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工程项目HSE经理/安全负责人任职资历,提供人员简历扫描件并对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加以承诺或提供工作年限、工作经验承诺书;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HSE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8.质量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具有10年及以上的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工作记录,提供人员简历表或关键岗位人员承诺书以证明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承诺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9.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含增值税)。投标人的价格(含增值税)高于此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殊备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报价表格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提供与报价相一致的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投标人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与交易管理系统参与开标活动结束后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yuxw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石化大道中426号惠州中海油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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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子邮箱: yuxw3@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16086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349
投诉受理人: 孙可可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437
投诉受理人邮箱: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区支行
账号: 2008024519200307402
汇款说明: (1)联行号:102595602456 (2)购买招标文件,请备注:“PCGS00050-款” ; (3)投标保证金,请备注:“PCGS00050-投标保证金”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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