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教育部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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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做好教育部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将委派专家组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前往我校开展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根据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会议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00于广州校区南校园生物楼(415栋)一楼讲学厅召开实验室安全调研工作会议,请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员参会。其中广州校区各单位应现场参会,深圳和珠海校区可线上参会,现场设签到。线上参会链接另行通知。
二、调研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1)的相关内容,做好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相关准备,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汇总表(2024)》的格式要求(见附件2),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结果更新本单位I、II、III、IV级实验室清单,11月18日前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oych25@mail.sysu.edu.cn,同时将学院盖章版的实验室清单报送至广州校区南校园生物楼311办公室(联系人:罗宇成020-84113765)。
2. 请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原始数据评分表妥善归档备查,及时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张贴分级标识,并在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实验室用房”模块中更新分级分类信息。
3. 请各单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做好I级、II级实验室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4. 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备查。档案内容应包括:党政领导班子对相关工作的部署、学习情况,对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培训教育体系、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分级分类落实情况、奖惩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等。
5. 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工作。实验室应规范签署并存档《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及配套的培训考核材料。
6. 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措施,请各单位明确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与审核流程。
7. 重点关注实验室老旧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弃设备未及时报废,老旧设备带病、带伤运行,超期服役等情况。
8. 大型仪器设备、高功率设备、特种设备、射线装置等仪器设备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SOP)或注意事项。
三、现场调研座谈安排
(一)时间:2024年11月21日(周四)上午8:30
(二)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梁銶琚第一会议室
(三)调研方式:座谈交流、现场考察和发放问卷。
(四)参会人员:
1. 邰忠智副校长;
2. 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专家组;
3. 科学研究院、教务部、研究生院、保卫处、总务部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4. 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单位名单见附件3);
5. 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专家代表;
6.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
(五)参会要求:
本次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中所列的第1~4类人员现场参会,提前20分钟入场签到,其中第3、4类人员请于11月19日前通过以下二维码填写参会回执。
扫描二维码填写参会回执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rar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高等学校实验室汇总表(2024)
3. 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名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陈骞,联系电话:020-84110552)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将委派专家组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前往我校开展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根据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会议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11:00于广州校区南校园生物楼(415栋)一楼讲学厅召开实验室安全调研工作会议,请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员参会。其中广州校区各单位应现场参会,深圳和珠海校区可线上参会,现场设签到。线上参会链接另行通知。
二、调研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1)的相关内容,做好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相关准备,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汇总表(2024)》的格式要求(见附件2),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结果更新本单位I、II、III、IV级实验室清单,11月18日前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oych25@mail.sysu.edu.cn,同时将学院盖章版的实验室清单报送至广州校区南校园生物楼311办公室(联系人:罗宇成020-84113765)。
2. 请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原始数据评分表妥善归档备查,及时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张贴分级标识,并在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实验室用房”模块中更新分级分类信息。
3. 请各单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做好I级、II级实验室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4. 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备查。档案内容应包括:党政领导班子对相关工作的部署、学习情况,对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培训教育体系、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分级分类落实情况、奖惩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等。
5. 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工作。实验室应规范签署并存档《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及配套的培训考核材料。
6. 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措施,请各单位明确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与审核流程。
7. 重点关注实验室老旧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弃设备未及时报废,老旧设备带病、带伤运行,超期服役等情况。
8. 大型仪器设备、高功率设备、特种设备、射线装置等仪器设备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SOP)或注意事项。
三、现场调研座谈安排
(一)时间:2024年11月21日(周四)上午8:30
(二)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梁銶琚第一会议室
(三)调研方式:座谈交流、现场考察和发放问卷。
(四)参会人员:
1. 邰忠智副校长;
2. 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专家组;
3. 科学研究院、教务部、研究生院、保卫处、总务部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4. 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单位名单见附件3);
5. 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专家代表;
6.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
(五)参会要求:
本次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中所列的第1~4类人员现场参会,提前20分钟入场签到,其中第3、4类人员请于11月19日前通过以下二维码填写参会回执。
扫描二维码填写参会回执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rar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高等学校实验室汇总表(2024)
3. 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名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陈骞,联系电话:020-84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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